褚静涛著《中日钓鱼岛争端研究》出版
《中日钓鱼岛争端研究》内容简介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位于中国东南沿海上。在明、清时期,由于封贡体制的实施,中琉之间开辟出一条由福州至那霸的封贡航道,钓鱼岛就在这条唯一的封贡航道上,成为册封使节的重要识别目标。钓鱼岛虽然无人定居,却是由中国人民最早发现、最早命名、最早使用,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明、清时期,琉球与中国保持着几百年的朝贡关系,中国享有宗主权。1879 年,日本吞并琉球国,未得到包括清政府在内任何中国政府的承认。日本吞并和占领琉球国在国际法上明显属于非法,琉球主权仍然悬而未决。
1895年,日本通过《马关条约》,侵占台湾岛及澎湖列岛。在甲午战争期间,日本窃取钓鱼岛,未告知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由于日本征服、窃取钓鱼岛,未得到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认可,日本仅仅获得了钓鱼岛的占领权,钓鱼岛的主权并没有发生法律转移,仍然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日本侵占琉球后,中国人民并没有忘记琉球人民遭受的苦难。民国前期,中国一些知识精英关注日本吞并琉球的历史。蒋介石一直关注日本侵略琉球、台湾的问题。
1943年11月,《开罗宣言》发表,中国政府决定收复台湾等被日本侵占的领土。《开罗宣言》采用了不穷尽列举的方式,强调日本以任何方式窃取于中国的一切领土,不论是通过《马关条约》正式割让的台湾岛、澎湖列岛,还是以其他方式窃取的中国领土,均应归还中国。钓鱼岛是日本利用甲午战争从中国窃取的领土,必须归还给中国。
二战后期,美国军事占领琉球,关于琉球的归属引起中国军政界、知识界的关注。1945年10月,台湾光复,回到祖国的怀抱。琉球革命同志会代表琉球人民,要求归返中华祖国。国民政府军政界、知识界展开了对琉球问题的介绍与研究工作,发表了多篇文章,出版了几部专著,取得了初步学术成果。这些研究看重琉球的军事价值,主张将琉球纳入中国版图或实行国际共管,反对日本力量再次进入琉球。对于美军占领下的琉球,国民政府的关注度仍然不够,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审时度势,开展有利、有节的斗争,丧失了共管琉球或实现琉球独立的最佳时机,也没有单独提出收复钓鱼岛的主张,给中国东部海域及中日领土争端埋下安全隐患。
1951年9月,《旧金山和约》签署,日本放弃对台湾、澎湖列岛的一切权利,美国单独托管琉球群岛。在琉球归属问题上,美国按照自己的意志安排,长期军事占领琉球,不再顾及在台湾的蒋介石政权的脸面。美国在琉球群岛建立了大批军事基地及附属军事设施,成为美军在远东最大的军事基地。
台湾的蒋介石政权与日本签订了“中日和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坚决反对《旧金山和约》、“中日和约”,这两个条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为了扶植日本,美国不顾蒋介石政权的一再反对,将奄美大岛的行政管辖权交给日本。为此,国民党政权组织专人,从国际条约、法律、历史、文化等方面,探讨琉球的归属问题,为将来解决琉球问题做必要的准备。琉球革命同志会发表声明,反对美国将琉球的行政管辖权交给日本。国民党政权构筑新的台琉关系,采取民间交流的方式,增进双方贸易关系。
中国大陆反对美国在日本、琉球群岛驻军,声援日本人民的正义斗争。这些声援实际上收效不大,不可能迫使美国从琉球撤军。
美国为了维护其在西太平洋的战略利益,扶植日本来对抗苏联、中国大陆,于1972年擅自将琉球群岛、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行政管辖权交给日本。美国政府不顾及国际道义和国际法准则,违背了在《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中的庄严承诺,背离了《联合国宪章》的主旨。这对全体中国人民来说,是不公正的,违背了1947年中国政府和人民处理琉球归属的底线,即日本势力不得再次回到琉球群岛。
1972年5月15日至今,日本得到对琉球群岛中南部地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大东诸岛等岛屿的行政管辖权。美国继续在琉球群岛无限期驻军,从来没有承认日本对琉球群岛、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拥有主权。
在台湾的蒋介石政权坚持钓鱼岛属于中国,动员部分民众,反对美国将钓鱼岛的行政管辖权交给日本。台湾一批进步知识分子,凛于民族大义,搜集历史文献,查找大量史料,依据国际法,发表了多篇论文、研究报告,论证了钓鱼岛为中国人民最早发现、最早命名、最早使用,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以美国中国留学生为主体的海外华人发起了保钓运动,反对美日私相授受,指责台湾的国民党政权对美日软弱退让。海外保钓运动是一场声势浩大,历经几十年的爱国主义运动,最终发展成为祖国和平统一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