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要强拆“大中至正”门 引来民间抨击

时间:2007-12-05 11:0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台当局带头破坏古迹引抨击

  文章认为,然在未完成法律程序之前,任何破坏中正纪念堂大门牌匾的行为皆是违法行为,依台湾“文化资产保存法”最重得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须负损害赔偿责任;则当局与地方均有法律义务,排除并阻止任何破坏古迹的行为。倘若有保护责任的台当局,竟反而带头非法破坏古迹,则地方政府当然必须将相关人员予以移送法办。台北市政府请求高等行政法院对台当局假处分命其不得更名,虽然法院不同意假处分,但在裁定理由中已经清楚指明:“地方政府依法得动用公权力,阻止任何破坏古迹的行为。”

  文章说,在法定程序完成以前,不得破坏古迹,就法言法,这是中正纪念堂事件的核心问题。台北市政府声请假处分或有诉讼程序方面的失误,以致声请被驳回;但问题的本质并不受影响,“中央”政府当然不能蛮横地径自更名。如果陈水扁刻意制造事端,藉改名行动制造冲突,以谋选举利益,则冲突的法律责任当由陈水扁自己承担;台北市政府恐别无选择,只能依法取缔。

  高等行政法院驳回台北市政府假处分声请,使陈水扁四处乱喊“中央赢了“;但事实上,法院只是因为声请程序以及有无必要等问题而驳回,对本事件中地方政府的权限和地位,其实是给予极大的肯定。例如,法院认为,就具体古迹指定权限方面,台当局和地方就同一标的指定,台当局并没有优先地位,地方政府也不必”当然应该退让“;反之,倘若地方认为台当局的行政处分侵害地方自治权利,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救济。法院也认为,台当局与地方就古迹的指定可以并存,地方的指定不因当局央就同一标的指定即自动解除。更何况,如前所述,判决亦已明言:地方政府依法得动用公权力,阻止任何破坏古迹的行为。因此,陈水扁命文建会指定中正纪念堂为古迹,企图藉此排除台北市政府对其政治秀的阻挠,可谓完全失败。

  社会民众反感民进党政治秀

  教育部坚持拆除“大中至正”牌匾的态度,连日来,引起红衫军、第三社会党及“中华民国捍卫队”等多个团体前往“大中至正”门前抗议,表达反对拆除改名的立场,部分红衫军成员更强调誓死守护牌匾。

  中正纪念堂(民主纪念馆)是已故名建筑师杨卓成的杰作。“大中至正”牌匾建成将近卅年,当年以欧阳询字体书写“大中至正”的八十七岁老书法家杨家麟现身说是看了时辰,用红土加水为墨,写下这四个字,对如今要拆除深表遗憾。

  据悉,一旦教育部下达拆除命令后,保总警力将是排除拒拆民众的主力,全力投入协助工程人员的拆除行动。但北市警方也在北市府指示下,连日来以安全戒护及避免蓝绿群众引发冲突为名,不时派员加强周边巡逻及探查勤务,中央警察与地方警察在广场前上演一场谍对谍的戏码。

  有意思的是,奉警政署指示到自由民主纪念馆“行政协助”“教育部”的保一总队警察,被问到要如何处理拆除“大中至正”牌楼的问题时,自己也觉得无奈地说,他们目前是听“教育部”的,至于是否会和准备逮捕现行犯的中正一分局警察发生自家人冲突,他们却话中有话的说:“反正是来吃便当的!”。

  第三社会党四日下午临时下达动员令,号召十多位青年学子成立“维和部队”到现场彻夜守候,第三社会党发起人周奕成等成员在晚间到场静坐呼吁蓝绿停止恶斗,暂停拆除。第三社会党不分区“立委”提名人林致真强调,一旦一方坚持拆牌,一方顽强抵抗,他们一定“肉身阻挡”不让悲剧发生。

  台大哲学系二年级的孙有蓉感叹,拆这块匾额,又不是拆水沟盖,台当局是不是应该和人民多沟通?她说,“大中至正”这块匾额,不管象征极权还是帝制,都是历史,不能用一个不是真正的理由,就要把它拆掉。

  台大社会系的邱同学在寒风中猛打哆嗦,“拆除这块匾额,本来就是一个被操作的议题。”她认为,拆不拆,都应该多讨论、多沟通,但“教育部”的作法,没有考虑到人民的心理在想什么,“民进党要‘去蒋化’、谈转型正义,但手段都太暴力了!”

  联合报对此发表评论说,事情演变至此,能否和平落幕,就看陈水扁怎么收场了。倘若陈水扁为了选举不惜扩大冲突,与台北市政府依法执行职务对撞,则非仅产生执法问题,民间对立亦必随之加剧,社会动荡必不可免。陈水扁不止是要拆毁“大中至正“四字,他要撕裂这个社会,毁灭台湾。

 

 

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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