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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合拍影视剧 如何更合拍?

2012年01月11日 07:57:00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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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下的纠结

  尽管两岸合拍剧的新春天在一步步走近,但对于两岸合拍业者来说,合拍还是不合拍,是一个很纠结的问题。

  合拍,限制多。大陆针对两岸合拍剧的相关法规规定,如两岸演员的比例、主角配角的安排,两岸取景的份额等,在限制着合拍剧剧本的创作及剧情的发展。“主创人员、主要演员及技术人员中,台湾地区人员应超过三分之一,大陆地区人员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其中大陆演员不得同时担任合拍剧男女主角,当男女主角人数超过2人时,不在此限,但大陆演员担任主角的人数不得超过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等。为了符合这些限制,剧本的创作难免生硬。”台湾业者表示。

  若不合拍,不少台湾电视剧没法上黄金档,戏拍得再好,很多剧只能通过网络传播到大陆,眼睁睁看着网络视频盗版猖獗,利润为别人所夺。

  台湾“偶像剧之母”柴智屏说到一个现象,“台湾偶像剧输出大陆‘无门’,大陆自制偶像剧‘难销’台湾。”但柴智屏也表示,两岸合拍偶像剧又拥有一个很大的空间。“大陆的经济在往上走,在收视族群上,偶像剧势必慢慢成为主流。在讲述时尚和爱情上,大陆有市场,台湾有经验,如果两岸合拍剧的相关法规更加放宽,两岸一定会掀起偶像剧合拍热。” 

  新政助推合拍

  “选择合拍对导演来说,有利于获得更多投资,将格局做大。从制作成本上来说,目前台湾电视剧每集造价约为22万元人民币,大陆每集的投入相当于台湾的2到3倍,为44万到65万元人民币,且光是各省首播和重播就足以回收,利润相当可观。”曾执导过《命中注定我爱你》的台湾导演陈铭章,近年来频繁与大陆电视台合作,执导东方卫视《杜拉拉升职记》等剧。他表示,相比大陆广阔的市场、高额的预算,台湾在资金、市场和演员方面处于弱势,但正是这种“弱势”,激发了岛内各大影视制作机构对大陆市场跃跃欲试的情绪。

  利润的吸引无疑让合拍剧生命力旺盛,其实两岸合拍剧的“利好”不仅局限于此,它有利于演员在对岸的知名度提升。而且,合拍剧通常在两岸多地取景,运用专业镜头展现出来的风景更加美丽迷人,也更能吸引游客,促进两岸旅游经济共同发展。

  2011年底,两岸合拍剧业者等到了一个好消息。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表示,积极鼓励两岸影视制作机构参与合拍剧制作,广电主管部门承诺加快合拍剧审批速度,央视将开辟固定时段,定期播出两岸合拍剧,搭建两岸合拍剧播出平台。

  大陆广电总局审批合拍剧从过去的两个月左右缩短到如今1个月甚至半个月就会有审批结果。柴智屏表示,新政策的出台,节省了审批时间,不仅不会错过一些好演员的档期,而且对于双方资金的回收非常有利。

  台湾业者表示,新的政策可以让两岸合拍剧成为常态。春去春又回,两岸合拍剧的未来将展现勃勃生机。(徐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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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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