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金的投入上,大陆诸多省市也纷纷成立相关基金挹注文创产业。例如北京市在2009年11月发布《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明确表示3年内将安排人民币3亿元作为“种子基金”,定向支援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简言之,在两岸大力支持与优惠政策扶助下,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在近年来蓬勃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与相关展览也应运而生,也成为两岸文创产业主要交流平台。
台北市自2007年首度组团参加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以来,已连续4年参展,并设立台北主题馆,台湾参展家数逐年递增,反映颇为热烈,例如2007年仅有13家厂商、54个展位参展,交易金额仅300余万。至2010年已扩增到127家厂商参与、212个展位的规模,交易额高达7.5亿。可见台湾文创商品与服务在大陆市场具有强大的竞争力。
此外,2009年7月在长沙举行的“第五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双方与会人士就中华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推进两岸文化产业合作、拓展两岸教育交流合作3项议题进行深入讨论后所产生的6点共同建议,即包括“深化两岸文化产业合作,增强两岸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第二点),主要内容包括:
1.积极整合两岸文化产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和布局结构,培育文化市场,共同打造文化产业链,形成产业群。
2.深入发掘中华传统文化资源,共同打造具有民族特色、风格、气派和原创性的知名品牌。
3.共同加强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建设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促进两岸文化产业发展。
4.共同推动制定两岸文化产业标准,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建立沟通合作平台,优化两岸文化产业发展条件。
5.加强文化创意产业合作。合办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推动成立促进两岸文创产业交流合作的权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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