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拿“绿卡”不容易
中国绿卡制度应该国际化,主要参照传统移民国家的绿卡制度,消化、学习他们的具体立法经验。
中国“绿卡”卡在哪里呢?北京理工大学移民法学者刘国福对记者表示,“在中国‘绿卡’申请制度上存在一定问题,想申请的很难符合条件,真正需要吸引的人也不一定愿意来”。
刘国福曾发表文章,称中国“绿卡”制度“仍然存在不足之处,没有完全实现其立法目的”。
刘国福在文中称,《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设计了以申请人职位为基础的技术移民制度,但是职务的内涵空泛,在不同国家、行业、企事业机构没有统一内容。
比如,老外申请中国“绿卡”的条件其中一项规定“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这类人所任职的单位需要是“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机构、重点高等学校、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
刘国福对此表示,相对于上述机构,一般性机构、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同样需要而且更需要外籍人才,所以不能限制。
刘国福称,中国绿卡制度应该国际化,主要参照传统移民国家的绿卡制度,消化、学习他们的具体立法经验,比如计分考核制、移民配额制和移民保证制等精华。
除此之外,还有别的原因,导致持有中国“绿卡”的外国人数量少。一些在华老外对记者表示,根本没有听说过“绿卡”这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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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拿“绿卡”最低50万美元
根据公安部和外交部2004年联合发布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其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
2.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其任职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机构;重点高等学校;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
3.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4.上述三项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5.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6.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7.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我以后不用每次来中国准备材料办签证了,在世界各地出差的时候都可以直接飞回青岛的家。我这就算嫁给中国了,应该好好庆祝一下。”
——意大利高管白希伟
“买机票、上银行,随时都要出示证件,用护照事情会复杂得多。‘绿卡’会增加我的归属感,不再觉得像个外人。”
——美国工程师斯科特
“在中国‘绿卡’申请制度上存在一定问题,起不到扩大引进外国人才的目的。想申请的很难符合条件,真正需要吸引的人也不一定愿意来。”
——北京理工大学移民法学者刘国福
(记者 储信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