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全归“临时工”还要“正式工”干嘛?

时间:2010-11-15 10:55   来源:京华时报

就像工商、城建等行政执法部门将他们不易执行的部分行政执法权转授给城管一样,当城管这个“临时机构”站稳脚跟后,自然也会寻找新的执法替代者——自聘“临时工”或联合物业共同执法。要遏制“临时工”粗暴执法,就不能仅仅处罚临时工了事——今天辞退了“临时工”,过几天照样聘回来,今天辞退了这个“临时工”,明天再聘一个新“临时工”。这样的问责游戏,事实上鼓励了城管部门对抗监督的底气。问责的关键,首先在于问城管部门负责人的责。

依国务院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私相转授公权,纵容下属滥权,漠视群众利益,这都是对城管负责人的问责理由。“临时工”不是回应舆论监督的甩手箭,更不应成为领导责任的挡箭牌。

令人欣慰的是,张会全事件曝光后,郑州金水区昨晚决定,对区城管局分管副局长顾吉安、未来路街道办党工委委员任景刚停职,接受调查。但愿,这个调查不会不了了之。(王琳)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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