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中国债券市场还没有公开、正式的违约案例。这一现象已经导致市场发展的不健康。一方面,投资者预期,既然政府能够批准债券发行,就意味着一旦发债人出现问题,政府会出面介入,这已经形成了一种根深蒂固观念,而这种观念往往导致道德风险出现;另一方面,政府对违约造成的金融波动还心存疑虑,因此害怕违约产生。但是笔者认为,违约是债券市场的正常现象,不必过分担忧。
标准普尔的违约研究显示,1981年至2011年间,美国投机级企业年违约率从0.63%到11.19%不等,但市场完全有能力消化违约并继续前进。在亚太区,投机级企业评级违约率曾在1998年达到9.33%的历史高点。即使在比中国经济和债市发展落后的市场,如印尼、菲律宾等,公司债券违约后市场依然能继续操作。
如果债券风险由那些有意愿和能力承担该风险的债券投资者分担,债券违约事件就不会造成金融波动,并且由投资者自愿分担原先集中在银行体系的信用风险,更进一步促进金融稳定。我们应该相信中国债券市场有能力承受一些信用较差的发债人违约,但对于什么构成违约需要有一个清楚的界定(例如根据标准普尔的评级定义,到期日未能履行支付义务即视为违约),这样投资者能够更好地判断违约的可能性并决定他们是否愿意承担相应的风险,以及承担这样的风险能够获得的回报。
此前,银行被要求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进行重组,这难道不算是一定程度上的违约吗?不愿正视事实,无助于建立正确的价格发现机制和增强透明度。有一些人会认为不仅是违约,甚至是负面信息和评估都应受到限制,从而避免影响债券市场的稳定性。事实上,金融信息是保证市场机制和交易系统有效运转的润滑剂,而坏消息也是信息的一种。要是因为信息可能导致市场不稳定,就删除它或阻止其发布,那么将最终有损于实现构建健康的金融市场这一目标。
信用评级也是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中国信用评级行业起步相对较晚,信用评级机构的历史数据和经验积累还不充分,其公信力尚未全面形成。市场的进一步改革应涵盖信用评级等金融中介服务,应该充分重视独立、客观的信用评级和分析价值,并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鼓励评级业的良性竞争。就这一点而言,我们相信外资评级机构的进入可以带来更多的竞争,并提高整个行业水准。
此外,发展债券市场要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尤其是人民币要最终实现储备货币的目标,国内债券市场必须不断对外开放,国内资本市场也必须更好地与国际市场标准和操作接轨。这并不是意味着国内市场需要在短期内完全开放并与国际市场融为一体,而是从现在起,就要注重发展和构建市场透明度、基于风险的定价、独立研究、信用风险分析,以及明确游戏规则。
现在,虽然政策制定者普遍认同中国需发展一个活跃的公司债券市场,但对于如何发展似乎众说纷纭。政策制定者已经意识到中国需要发展一个有深度的、流动性高的公司债券市场,整合和协调正在逐渐进行。我们相信更多和更多元化的投资者,以及更多以市场为导向的做法会被引入并付诸实践。(周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