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融资 如何认识与疏导

时间:2012-03-15 08:49   来源:人民网

  监管和疏导民间融资的思路 

  在坚决打击非法集资和高利贷活动的同时,应坚持趋利避害、疏堵结合、轻缓有序、标本兼治,加强对民间融资的监管和疏导。

  建章立制,引导民间融资阳光化发展。我国尚未出台管理民间融资的法律法规,民间融资仍处于“灰色地带”。当务之急是制定政策法规,让民间融资活动有法可依。具体可归纳为“三个一”:“一个制度”,即出台一个具有操作性的民间融资规范管理制度。一方面,对民间金融主体的法律地位、资金投向、融资方式、利率浮动范围、风险纠纷的处理及收益的税收调节等加以明确规定;另一方面,对非法民间融资行为予以明确界定,为民间融资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一个办法”,即出台民间融资管理登记办法。通过民间融资网上登记备案等方式,准确掌握民间融资动态并为借贷双方提供服务,有效引导民间融资走向阳光化。“一个平台”,即建立民间融资规范交易平台。建立规范运作、有效监督、信息公开、风险提示的市场交易平台与交易系统。同时,告知并教育参与各方遵纪守法、行为规范、信息透明、风险自负。

  加强监管,防范民间融资风险。首先,加强民间融资的监管力度。建立地方金融监管服务机构,对地方金融机构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其次,加强重点行业和区域防控。各地金融监管机构应加强对民间融资的动态监测,实时掌握并报送所在地民间融资情况,特别是一些重点行业的民间融资动态情况。第三,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发展投资(咨询)公司。

  拓宽渠道,疏导民间资本投向实体经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细则,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民间资本投入实体经济,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新型金融业态建设。(张志军)

编辑:樊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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