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入法:有必要吗?

时间:2012-07-02 10:21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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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方:入法容易操作难

  罗瑞明:法律是严肃的,有了法就得严肃执行。而“常回家看看”是一种感情,是一种孝敬的良知,怎么去判定?即使是列入法律的范围,也难约束,更缺乏操作性。

  何勇:其实绝大多数父母非常理解子女的难处,父母即使内心深处渴望子女“常回家看看”,但是对子女最多的教诲永远是希望子女好好工作,不要担心家里和自己,因为“可怜天下父母心”。可以说,即使立法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但是绝大多数子女为了工作、为了生存,只得选择“违法”不回家看父母。另一方面,广大父母为了让子女过的比自己好,就算子女不“常回家看看”,也不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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