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两马”、“两门”协议签订。2001年1月28日,福州马尾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中心与马祖经贸合作联谊会双方代表,在福州签署《福州马尾—马祖关于加强民间交流与合作的协议》(简称“两马协议”);同年3月2日,厦门市两岸交流协会与金马地区两岸交流协会双方代表,在厦门签署《关于加强厦门与金门民间交流交往合作协议》(简称“两门协议”),标志着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的民间交流与合作正式启动。
4、在闽金门籍、马祖籍同胞首次直航回乡探亲。2001年2月6日,在闽金门籍同胞返金探亲团一行91人,乘坐“鼓浪屿”号由厦门直航金门探亲;同年10月11日,在闽马祖籍同胞从马尾直航马祖探亲。这是半个世纪以来,从大陆直航金门、马祖的首批探亲团。
5、福建产品金门展销、台湾水果直航入闽。2001年8月31日至9月3日,晋江市50家知名企业赴金门举办“晋江市名优特产品金门展销会”,这是大陆产品第一次在金门展销。2005年5月15日,装载12吨台湾水果的马祖货船直航福州马尾,这是运抵大陆参展销售的第一批台湾水果。
6、福建主要港口全面实现与金马澎货运直航。2002年2月27日,厦门 “中洲号”货轮运载1940吨砂石,由厦门港同益码头直航金门料罗港。这是福建首次与金门开展直接贸易货运直航;2004年11月25日,宁德城澳港货物直航马祖;2007年5月15日,“全富轮”从福州连江琯头直航澎湖;同年,泉州、漳州、厦门也分别启动与澎湖的货运直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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