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第二波陆资 大陆家电企业月底将组团赴台
2011年03月04日 10:20:00来源:东南网
这些产业开放陆资参股投资现有事业,但持股比率不得超过10%,即陆资可参股台积电、奇美电、友达、力晶、上银科技等企业;陆资也可以与现有企业合资设新公司,但持股比率不得超过50%。另外,陆资必须提出产业合作策略规划,经专案审查才可以投资。
另外,服务业除有条件开放港埠业外,也开放陆资可以投资观光用空中缆车、停车场、游乐园及主题乐园(非森林游乐区)等,不设投资限制。
在公共工程方面,陆资可以投资民用航空站的维修棚、停车场、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下水道、国际会议中心等。
至于有意参股远传电信的中国移动,因为是“第一类电信事业”,仍不在此次陆资开放的项目中。施颜祥表示,会视状况,持续检讨是否第三波开放陆资赴台。
[责任编辑:石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