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在全国的地理位置居中,是中国西部大开发的起始点。自古以来,枝江就是鄂西、湘西北和川东一带的物资集散地和交通要冲,“上控巴蜀、下引荆襄”的军事重地,素以“三峡门户、川鄂咽喉”著称。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由沿海向内地推进、长江经济带的开放开发、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三峡工程的建设,枝江承东启西的战略地位日益显现。同时,枝江既占有长江黄金水道的水运优势,又有铁路、公路、航空相配套,形成了水陆空铁一体的立体交通运输优势。
1、水路运输:枝江市长江港口基础设施完备。市域内95.5公里长江沿线现有46个泊位,年货运吞吐能力达300万吨。中石化湖北化肥厂、天发集团等企业均建有专用码头。国家计委、交通部立项批准的30万吨件杂码头将于2003年6月竣工投入使用。附近的宜昌港为长江八大港口之一。三峡工程蓄水后,3000吨级船舶可直达重庆。
2、公路运输:宜昌-武汉的宜黄高速公路和318国道在枝江市内并行东西,属于沪(上海)蓉(成都)高速接线道,可东至武汉、上海,西至重庆、成都、拉萨;距207国道40公里,可北通郑州、南至广州、深圳;距209国道184公里,可北通兰州,南至贵阳、昆明。
3、铁路运输:焦柳铁路在枝江市内横贯南北37公里,并在市内设有一个二级货运站和两个四级货运站,仓储设备齐全,可直达北京、广州、武汉、南京、无锡、西安、柳州等地,沿江铁路宜昌-万州-重庆的干线铁路建设付诸实施后,枝江的铁路运输将在物流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4、航空运输:三峡国际机场距市区仅30公里,现已开通宜昌至武汉、海口、广州、桂林、深圳、张家界、北京、上海、厦门、重庆、成都等27条航线和香港、澳门、日本的包机业务。
枝江市鼓励外来投资优惠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善本市投资环境,鼓励外来投资者在本市投资,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来投资者,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的市外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本办法所称外来投资企业,是指外来投资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第三条 除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外来投资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不受投资行业、控股比例、投资形式、经营类别、经营期限的限制。
第四条 本市特别鼓励外来投资者兴办高新技术企业、工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
对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国内外知名企业、名优品牌项目和知名民营企业投资项目,由地方政府采取“一企一策”、“专项专议”、“特事特办”的方式,另行确定更加优惠的政策。
第五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致力于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诚信环境、服务环境和法制环境。市行政服务中心按照“进一个窗口办好、交规定费用办成、在承诺期内办结”的原则,为外来投资者投资审批登记提供“零距离”“一站式”服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依法维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严厉制裁一切违法违纪、怠于行政、侵害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单位和个人。外来投资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民事纠纷,可由市保护投资环境法律服务调解中心负责代理,确保外来投资者和外来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