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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不及外籍配偶 大陆配偶台湾维权

2014年08月01日 10:24:09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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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男子刘金铭与大陆籍妻子结婚4年多,他说,每次妻子回大陆探亲,“移民署”都要收取600元新台币,他曾多次投书,但得到的答复都是“按规定办理”。刘金铭还说,配偶的前婚生子女20岁以上不得来台依亲,20岁以下可以,这也是不合理的规定,难道20岁以下是骨肉、20岁以上就不是吗?他认为当局对此不应有差别对待。

  湛秀英举例说,她的朋友从江苏嫁来半年,虽然是英文系毕业,但台湾不承认大陆学历,让这名陆配面临就业困难;而陆配申请居留及定居要有保证人,而外配却不用。从河南洛阳来探望女儿的朱彩霞流着泪说,女儿在台湾过得很辛苦,她来探望限制也多,不仅花费金钱,体力、精神也耗尽。

  应享有相同的权益

  湛秀英表示,陆配在台逾30万人,马英九胜选连任后,听到了他如何扩大深化两岸交流等政见,却没见他有关心受歧视的陆配发言,在所谓的“国安”考量下,陆配沦为替罪羔羊。

  2010年,台“监察院”曾提出“陆配在台遭受十大歧视报告”,称与外籍配偶相比,差别明显,但至今都没解决。

  国民党“立委”吴育仁声援陆配说,她们在台湾也应与外籍配偶一样,享有相同权益的权利。

  台湾政治大学法律系教授廖元豪说,现在,陆配在台湾是“次等移民、三等公民”,享有的待遇比外籍配偶还差,而在台湾自诩的“民主、自由”环境下,不应存在这样的歧视。他说,过去民进党执政对陆配管得严,现在国民党则是“遇到有人反对就缩回去了”。

  劳动人权协会总干事王武郎指出,目前,台当局对陆配的差别待遇,失去了“平等权”原则,按现有规定,陆配待遇竟落后于外籍配偶,是非常不合理的,在两岸逐渐和解下,台当局对陆配的待遇问题也应多加重视,让她们享有平等待遇及更有尊严的生活。(本报特约记者 王大可)

[责任编辑:段方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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