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还进一步落实“台资企业联络员”制度,定期双向沟通,有针对性地组织台资企业和台湾投资者进行登记相关法律法规、优惠政策的免费培训,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援助,构建工商部门与企业互动平台。
在放宽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限制方面。除《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和限制经营事项外,台湾居民申请登记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参照境内个体工商户登记规定,由海沧区工商局办理登记。鼓励台胞从事农业合作活动。台湾农民可直接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允许在海沧区登记的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以自然人的身份,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推出放宽企业到资时间限制的举措。实行分期到资且首期已到资的台资企业,因暂时性困难其余注册资本未能按期到资的,允许其到资期限延长一年;超过法定或章程规定期限还未到资的,企业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的,可予以办理变更(备案)登记或通过年检。
此外,海沧工商部门将筹备成立区商标品牌培育基地,强化辖区企业商标品牌创建意识,重点指导台资企业做好商标申请注册、争创省市著名商标、冠名全国驰名商标工作。对重点企业实施“一对一”的跟踪指导和服务。
最后,开设海沧区台胞经商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保护投诉举报专线。凡在海沧区投资置业的台胞,遇到创业就业、商标侵权、消费纠纷等问题,可以直接拨打12315投诉举报。工商部门还将在台企增设消费维权网点,建立常态性联系机制,保护台胞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