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价调控目标提出“降”字 将坚持限购

时间:2011-03-31 14:15   来源:京华时报

  深圳复制上海模式 涨幅不超10%

  深圳市昨天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2011年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指数的涨幅低于深圳市本年度GDP和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据悉,2011年深圳GDP预期同比增长10%。而2010年,深圳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300元。根据“十二五”规划,5年后将达到49000元,照此计算,深圳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将同比增长10.34%。根据以上规定,2011年深圳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将不得超过10%。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同时表示,将进一步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确保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年度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同时加大安居型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力度,并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

  调控目标可酌情调整

  部委声音

  为切实将住房价格控制在合理水平,近日住建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使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已经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的意见,并根据听取意见的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通知还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督促所辖各城市做好上述工作。

编辑: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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