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楼市形势急转直下 首次出现买家违约潮

时间:2010-04-23 10:16   来源:新京报

  ■ 投资客心态

  10天,从惜售转向急售

  程先生4月6日看中了茶贸北街的一套二手房,和投资客身份的房主林先生以150万元的价格签订了买卖协议,程先生支付了5万元的定金,并约定4月10号支付50万元首付款给业主林先生。10日,林先生以要出差离京为由,将支付首付款的时间推到12日。12日林先生却又关机,着急买房的程先生好不容易找到了林先生,林先生支支吾吾,说自己“亏大了。卖得价格低,想涨价”。

  非常郁闷的程先生到了15日突然接到了林先生的电话,催他交首付款。原来,中央出台楼市调控政策了,房主害怕降价所以催自己快履行合同。风水轮流转,程先生放话:“叫你再牛气、我不买了”。程先生觉得这个业主太不地道,而且政策出来这么多这么猛,房价肯定会下调。既然业主之前已经有违约行为,即在双方约定的日期拒绝接受首付款,按照合同约定需双倍返还客户两倍定金。所以程先生要求解除协议,虽然没有要到两倍定金,但房主退回全部定金。房主林先生则非常懊悔:本来以为房价卖低了,现在客户不买了,短时间还真难出手,价格恐怕更要下调了。

  据北京中原调查,目前北京已经出现了非常明显的炒房客离场的现象,甚至出现了历史最大单的单个项目20余套抛售。成交的客户则大部分为对政策效果持保守观点的刚性需求者,他们害怕价格不会下跌而首付增加将无力置业。中原预测,5月份投资客抛售现象可能会增加。

  ■ 回顾·二套房贷

  2007年9月26日,针对当时高烧不退的楼市,央行、银监会共同发布通知,规定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这成为此后一年房价开始下滑的导火索。

  2008年下半年开始,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二套房贷政策逐渐松动。2008年12月,对于购买改善型二套房的居民,开始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

  2009年1月,北京市建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等部门联合发文,购买二套房贷款的,比照执行首套房贷的政策。

  2010年1月10日,“国十一条”出台,规定指出“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2010年4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编辑: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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