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
  
海西动态
闽台交流活动
了解海西
政策支持
台湾农民创业园
海西西岸(福建)
农业合作试验区
台湾水果中转站
字号:
台湾居民在平谭个人所得税差额将由福建省补贴

  时间:2012-02-14 14:54    来源:中国经济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司长范恒山介绍情况 中国网 董德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4日讯 发改委地区司司长范恒山今天在国新办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上称,平潭将实施特殊的税收政策,特别是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政策。从企业所得税方面,将在制定产业准入和优惠幅度的基础上对平潭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平潭工作的台湾居民的个人所得税方面,《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确定,如果台湾居民在平潭工作,在所得税方面如果跟内地的所得税有税负差额,差额将由福建省给予补贴,且补贴方面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也是在大陆帝都首次执行这项政策。

 
编辑:李静    
 
相关新闻
·闽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 建设家政服务体系       ·福建省1月份外贸进出口121.6亿美元 同比增6.1%      
图片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