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既要“走出去”又要“回得来”

时间:2010-08-24 10:5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应建立人民币在岸市场,与香港离岸中心协调,促进人民币资金回流

  我国的资本项目尚未开放,人民币还不能自由兑换,上海难以建立人民币离岸市场。建立离岸金融市场,市场交易主要是以非本国货币为主,服务对象也主要是非本国居民,在资本账户还没有开放和我国外汇市场还缺乏一定的广度和深度的条件下,上海建立人民币离岸市场面临多重障碍,而这方面香港却处于有利地位。

  上海建立在岸市场,香港发展离岸市场,两地分工,这样将对人民币国际化会更好。目前上海和香港双方已达成共识,即沪港可分别作为人民币在岸和离岸市场,并在此后形成一系列合作。2010年7月21日在港交所主办的上海金融论坛上,上海市有关领导明确指出,香港一定在离岸的人民币建设当中扮演不可替代的角色作用,我们上海要考虑怎么把本土的在岸的金融体系做好。目前上海更适宜建立人民币在岸市场,为人民币走出去和人民币资金的回流服务。

  推动香港人民币离岸业务的发展,有利于人民币资金的投资和回流。2007年6月26日,国家开发银行在香港发行约50亿元人民币债券,开启内地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业务。2009年9月28日中央政府在香港成功发行60亿元人民币国债,扩大了债券发行的品种,香港离岸市场的融资规模不断扩大,债券融资品种日益完善,香港人民币债券市场得到进一步支持和发展。

  2010年7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签订了《补充合作备忘录》(四);同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签订了修订后的《关于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根据新修订的《清算协议》,证券和基金公司等(小“QFII”)开设人民币账户也不再限制,扩大了香港人民币资金的投资和回流渠道。

  伴随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不断发展,香港人民币资金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原先香港的人民币资金主要是存款、购买债券等,投资渠道有限,而《关于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的签订,香港人民币业务将进一步放开,金融机构可以推出更多的人民币产品供投资者选择,扩大了香港人民币投资的渠道。同时金融机构获得的人民币资金可以投资国内的A股市场、国内的债券市场或银行间拆借市场等,促进了香港人民币资金的回流。应该说,最近两个文件的签署,有利于促进香港人民币资金的流通、投资和回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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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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