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富混居”遇阻折射保障性住房建设之痛

时间:2010-08-10 10:55   来源:法制日报

  住房保障政府责任不该推给开发商

  就在低收入者、高收入者、开发商三方质疑“贫富混居”政策的同时,一位长期关注兰州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专家也坚决反对“贫富混居”这一政府主导的做法。他表示,这根本没有任何可行性,也违背了市场经济最基本的原则。

  “在一个高档小区里面,安插几户贫困者住进去,显得不伦不类。”他说,“保障性住房建设属于政府的工作,不应该推给开发商。”

  “退一步讲,即使政府在土地出让时给开发商减免了一部分费用,但是这能够保证开发商会拿出好的房子给低收入者吗?”他认为,相反,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开发商把钱拿走了,留下的却是采光、户型、楼层都不好的房子。

  “商品房里硬塞廉租房的做法是行不通的。”研究中国三产化的著名学者贺有利认为,我国目前城镇仍然是中高收入者偏少,低收入者偏多,住房保障需求极大。我国目前城镇化率仅为46.6%,如果城镇化率达到80%以上,将有6亿农民进城居住,政府的住房保障任务非常艰巨,唯一的解决办法是加快建设公租房和廉租房。

  贺有利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加快建设公租房和廉租房,必须认真考虑地方政府的财力。目前地方政府的财力已非常紧张,许多地方政府已经负债累累。一方面,原来用于增加财力的土地现在用于廉租房、公租房建设;另一方面,建设廉租房、公租房又需要大量的资金。因此,地方政府的财力根本无法长期承担大量的廉租房、公租房建设。由于保障性住房的欠账很多,即使所有用地都用于保障性住房,所有财力都用于保障性住房,在短期内仍然解决不了许多住房困难户的居住问题。即便地方政府用巨额资金解决了相对少的住房困难户,而大多数住房困难户仍在等待,“这本身也是不公平的”。

编辑: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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