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富差距持续拉大之势若再不加遏制,最终会波及社会稳定和社会认同,但要大幅度为中低收入群体加薪目前手段不多。一次分配环节,为庞大工薪劳动群体大幅加薪受制于现有产业结构和产品技术层级的制约,现阶段操作空间有限。二次分配环节,大幅调高个税起征点,将使目前大部分劳动者直接受益。若以家庭计,类似于广州、深圳、上海、北京这类大城市,受益面肯定超过半数以上。所以,要使国民收入五年倍增计划落地,目前来看,可操作或基本可操作的就是从调高个税起征点做起。
着眼现实,“让民增收”、为中间阶层“减负”可从缩小贫富差距这一根本要旨动手,若化繁为简,无非抓“削峰、减负、填谷”三个环节。通过盯紧富人个税直接“削峰”目前并不现实,但可从速征缴遗产税、房产保有税等,在财产持有、代际转移环节着手“削峰”;“减负”,大幅调高个税起征点并无任何操作障碍,效果必定立竿见影;“填谷”也易行,参照国际惯例,先将家庭教育、购首套自住房等刚性开支按月折算后从工资性收入中剔除再征个税,同时再将“削峰”所得全额转入基本医保、基本教保、基本劳保之政府投入的补充部分,以此来增强中低收入群体包括“社会中间层”和“夹心”群体对未来生活的信心。以信心刺激消费,以消费扩大内需,从而形成劳动增收——放心消费——扩大再生产之良性循环。
由此可见,增加中低收入群体收入,为中间阶层“减负”,不妨从调个税起征点做起。 (鲁宁,媒体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