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能动司法温暖台资企业 海西这“台”戏精彩

时间:2009-07-08 14:01   来源:H--华夏经纬网--人民法院报

  能动司法如风生水起

    厦门海沧,迄今祖国大陆面积最大的台商投资区之一。

    走进台湾投资工业园的德彦纸业公司,马达轰鸣,流水线上的工人忙而有序,数批成品整装待发。所有这些都昭示着企业积蓄的发展生机。

    然而,这个今日的“朝阳”企业, 却在去年因一起供热纠纷深陷其中。“原告提高供热结算标准,还没等我们与他们协商清楚,就把我们给告了,之后还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查封了我们的账户。”德彦纸业的曹经理回忆当时的情形仍记忆犹新。“流动资金周转不了,加上年底马上就要给工人们发薪,急坏了公司的高层。”

    海沧区人民法院法官在走访后发现,企业尽管拖欠供热方300多万元,但这只是正常交易中发生争议所致。企业不仅丝毫没有经营恶化的迹象,而且市场前景一路看好,公司接下的订单已经排到了半年以后。

    海沧法院法官决定迅速调整保全措施。他们找来原告,提出由被告提供等值的不动产进行置换保全,这样一来,不仅原告的合法债权得到有效保护,企业生产经营也能不受影响。这个方案得到原告的认可。解除查封账户的德彦纸业得以拨云见日,很快恢复了正常运转。

    金融海啸下,企业生存环境变得更加艰难。一次不慎重的强制措施,就有可能扼住企业生存的喉咙。记者经过数日采访感受到,许多法官心中已经形成这样一种共识:必须坚持能动司法,因案制宜,充分运用法律智慧帮助企业解困。在他们看来,这是危机之下法官担责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根本路径。

    然而,责任意味着付出,付出的背后是法官工作量的激增。

  在漳州采访时,记者了解到,当地法院受理的一起以台资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为了慎用执行措施,保障该企业的长远发展以及广大员工的生计,漳州中院执行法官先后五下企业,了解其发展前景和财务状况,并3次组织双方进行和解。法官将“生道执行”的理念贯穿其中,采取只查封企业不动产的办法,让企业继续盈利,促其有能力偿还所欠款项。

  多元主体成调解主角

    93.8%!这是福清市法院近年涉台纠纷的调解撤诉率。

    诉讼调解是福建法院传统优势“项目”。漳州、泉州、福州等地法院在审理涉台案件中,从推动海峡两岸和谐发展的大局出发,按照“全面、全程、全员”的要求,坚持调解先行,在诉前送达、财产保全、庭审中和庭审后等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让调解工作紧随其上,循序渐进。

    去年底,福州中院受理一起两台资企业间的债务纠纷,标的额高达2668万元。该院恰当把握时机,在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提出债权转股权的调解方案,以此避免被诉台资企业因短期偿付巨额债务而引发经营动荡。双方当事人对此乐观其成,很快签下协议。

    一次调解让两家企业实现合作共赢,这就是调解价值的魅力所在。

    福建各地法院不断健全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广泛借助社会力量,形成多元主体调解之势,一些当地有影响的台商以及台办、台商协会等组织,渐成活跃在诉讼调解一线的生力军。就在今年的6月5日,被漳州中院聘请为民商事案件特约调解员的11名台商正式“上岗”。

    由于一些台商对调解这种方式不甚了解、存有疑虑,法官们就坚持不懈地做好法律法规的释明。如漳州中院的涉台审判庭就设置了一项特别告知程序,要求法官向台商讲清调解的效力、性质和作用,打消其顾虑,促使其积极配合调解。

    针对台商两岸往来频繁、参与调解时间相对较少的情况,全省各地法院进行大胆尝试。电话、电子邮件等成为法官组织调解的依托形式,调解时间也不拘泥于8小时内或者工作日。去年,在调解一起台资合同纠纷案中,法官利用晚上、中午时间先后4次召集双方进行协调,最终促使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

编辑:邵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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