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开放陆资来台五大原则 两岸开启双向投资时代

时间:2009-07-01 14: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台当局开放192项陆资赴台 两岸双向投资时代来临

 

  陆客买住宅 满三年才能移转

 

  台当局同时宣布开放陆资五大相关办法,搭配陆资购买不动产等授信松绑、不查资金来源等规范,行政部门预料,台湾房地产市场将是近期最直接受惠的行业。

  台当局明定大陆人民在购买住宅后,必须登记满三年才能移转。购买办公住所与厂房无此限制。

  傅栋成表示,这是参考新加坡作法所订的配套措施,也是实践马英九的政见。新办法规定,陆资企业因业务需求,可在台购买住宅、厂房、营业处所或办公场所。

  银行贷款原则上比照台湾人,约为房价的七至八成。但在台无住所的大陆人民欲办理不动产担保放款时,则要以担保品价值的百分之五十为上限。

  取得不动产的大陆人民,每年来台的总停留时间从现行的一个月放宽到四个月;每次停留期限和次数则不限制。为防止大陆人民转让不动产后仍在台滞留,地政机关需负责通报大陆人民转让不动产的相关信息。

  至于开放陆资来台投资的金额,以二十万美元为下限。二十万美元以上,得申请两名大陆专业人士,每增加五十万美元得申请增加一人,最多不得超过七人,每次停留期间不得逾一年。

  傅栋成说,接下来六个月是政策倡导及实验期,“政府”会循序渐进,加强对陆资企业的倡导及招商工作,但不可能马上会有大量成效,外界不要预期太高。

  无居留权的陆客 房贷最高五成

  因应陆资来台的金融需求,“金管会”昨天宣布,开放大陆人士可在台湾的银行业做新台币存款及借款。

  其中,拥有居留权的大陆配偶,可在台湾的银行存款、贷款、申请信用卡;贷款成数比照台湾人民。

  至于在台无居留权大陆人士,只能申办购屋贷款,但成数不得超过五成,而且贷款条件不得优于台湾民众。来台投资设点的大陆企业购买不动产,贷款成数不设限。

  另外,两岸汇款由原本的列举开放改为负面表列,外汇指定业务分行将可承做两岸授信业务。

  “金管会”昨天公布修改“两岸金融业务往来许可办法”,放宽两岸金融服务范围。

  台“银行局副局长”萧长瑞说,以往两岸汇款采取列举规定,只有明定十五项目能够汇款,例如捐赠亲友、设立大陆办事处的办公费、大陆人民合法继承或领受台湾人遗产等。随着两岸往来日益频繁,许多汇款已超出这十五项范围,例如,台湾配偶的保险金汇往大陆的非继承者、官司败诉付给大陆的赔偿金等。

  萧长瑞说,今后不准汇往大陆的款项,只限未经投审同意的投资款,或买卖股票的利得等等。

编辑:邵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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