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律师论坛成功举办 《共同建议》深化合作发展

时间:2011-09-23 09:23   来源:中国台湾网

  《第二届海峡律师(厦门)论坛共同建议》

  (主要内容)

  自去年第一届海峡律师(厦门)论坛以来,两岸律师交流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两岸律师应抓住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机遇,深化合作,汇聚各方智慧,为两岸人员和经贸交往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保持两岸关系和平、稳定、有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与会律师经过充分交流研讨,提出以下共同建议:

  一、海峡律师论坛应成为常设性的两岸律师论坛。海峡律师论坛已经逐渐成为加强两岸法律服务交流的重要平台。两岸律师应群策群力,不断丰富论坛的内容和形式,努力把论坛办成两岸交流的知名品牌,提升论坛的规模和层次,扩大论坛在两岸业界的影响力。论坛可在两岸轮流举办。

  二、加强两岸律师界的交流。建立健全两岸律师长期、全面、有效的合作机制,深化两岸律师定期、常态化的沟通交流,共享管理运营经验及法学资讯,提升两岸律师的法律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发挥两岸律师行业组织的桥梁作用。福建省福州市、厦门市律师协会应为台湾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执业提供服务便利。两岸律师行业组织应携手努力,为尽早实现两岸律师业的双向开放创造条件,共同推动两岸律师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

  四、携手为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提供服务。两岸律师应加强协作,为扩大两岸金融合作、维护两岸金融机构健康稳定运行、增强防范金融风险能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五、深化两岸律师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交流与合作。面对知识产权保护全球化的趋势,应深入开展两岸律师在专利、商标、著作权等领域的合作,并不断畅通合作渠道。

  六、构建两岸投资者权益保障法律服务合作机制。两岸律师应加强两岸投资法律研究和交流,互享投资服务信息,定期通报投资法律风险,为两岸投资保障立法的配套、投资争议解决机制的建立完善建言献策,为两岸相互投融资提供法律服务。

  七、积极推动两岸司法协作。发挥两岸律师在推动两岸刑事司法协作以及承认与执行对方民事判决、仲裁裁决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两岸律师的诉讼合作与互助,促进涉及两岸民事、经济纠纷的有效解决。

编辑:白皛

相关新闻

图片

本网快讯

热点新闻

奇闻趣事

两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