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脉保险业改革 创新试点推动精细化转型

2012-04-16 13:19     来源:新华网     编辑:范乐

  老龄化催生养老险变革

  上海证券报:为完善“三支柱”养老体系,争取税收政策推进“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试点”,是今年保监会力推的重点工作之一。这项试点的推行,将对养老体系,以及对地方乃至整个保险行业又将产生哪些重要影响?

  黄英君:在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累进税条件下,对于养老保险税收实施递延,实质上是国家在政策上给予购买养老保险产品个人的税收优惠,这样可以完善我国“三位一体”的养老保险体系,鼓励居民购买养老保险,不断增强自我保障能力。

  该试点的推行,对于解决退休职工养老问题,切实建成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从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建立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任何类型的企业,从事任何工作,所处任何地区的国民都可以没有门槛地参与其中,这无疑可以让全体国民公平地享受到国家的税收优惠,分享国家改革发展的成果,从而为社会稳定助力。推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给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以具体的税收优惠,这无疑会提高民众的购买积极性,给各大保险公司以巨大的盈利空间,从而促进我国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这一制度在我国仍属新生事物,需要立法、政策、制度等各方面的协调,需要保险行业的精心设计和推广,更需要社会民众的逐步了解和接受。因此,在我国推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不可能一蹴而就,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潘洪文: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试点推出的一个大背景是,面对中国人口快速的老龄化以及养老保险制度变革的历史遗留问题,作为第一支柱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在支付养老金方面的压力越来越大,除了中央会进行补贴,地方政府也不得不从财政支出中拿出部分预算来补贴养老金支付,对部分地方的财政造成较大压力。

  该试点对行业影响非常深远,是保险行业发展重大催化剂。从国际经验来看,购买保险有三大动机,即追求收益、追求保障和避税功能。从目前国内情况来看,由于保险产品的收益率相对其他银行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竞争力不高,而由于预定利率高度管制使得购买保障的价格又特别贵,因此主动购买保险少之又少。

  一旦购买保险可以享受税收优惠(这在国外大多数国家是常见现象),居民则会出于避税或税收优惠的角度来主动购买,将刺激保险购买从被动购买走向主动购买,保险需求将出现重大变化。

  同时,购买养老保险不仅能起到刺激居民消费,同时能够通过第三支柱商业保险的手段解决未来养老保障的问题。

  对于试点,保监会已经同意,保险公司已经开发了相关产品和系统,地方政府也鼓励推进。但在推进中遇到了一些难题,一方面在于税总局和财政部的认同,另一方面涉及具体细节,如IT系统设置(如何追踪几十年的税收缴纳情况)、税法的修改(如何在退休时候征税)。此外,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的税收优惠和第三支柱的商业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如何协调也是一个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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