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初估红富海集团8年来从7000余投资人手上非法集资逾181亿,用来购置高价动产、不动产或投资。
检方清查投资人资料,有多达7342人共存入13000多笔存款,金额逾181亿。
被起诉的3人,分别为52岁的集团负责人黄圆映,黄女在集团负责掌管投资业务的丈夫林鑫溢,和负责管理财务的妹妹黄镁银。
黄圆映借“心灵探讨”凝聚集团信心,然后逐渐向桃园、苗栗等地扩张,甚至被存款人尊称“太仁”,数以千计的投资人被她游说后心甘情愿捧钱投资。
因吸金数字相当庞大,对社会金融、安全秩序影响甚巨,检方对黄圆映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科罚金;对其丈夫和妹妹各求处八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科罚金。(中国台湾网 刘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