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去年招待费超14亿 监督机制存缺陷

2013-05-25 10:3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编辑:刘承思

国企招待费 何以“亿” 鸣惊人

  公众意见 理应重视

  此前,在2012年上市公司年报中,中国铁建被曝出招待费达8.37亿,中国铁建回应称,公司业务招待费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低于相关规定,但绝对数额确实偏高,公司将把控制业务招待费增长作为重要的管理指标,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再如,4月12日,一篇网帖将中国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对于帖文中所举报的南车高管康意雄涉嫌用假发票报销“捞钱”的行为,南车方面回应称对康意雄予以停职,并展开调查。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授沈阳认为,有的国企面对舆论质疑之声,辩解说自己的招待费不高,“这是一贯缺乏舆论强力监督的结果,说明以前对于国企的监督并不到位。”沈阳对本报表示,“随着公众素养提升,国企在更加强烈的舆论压力之下,表态会更体现公众意愿。”

  “对于国企的质疑声音越来越大,质疑不断加强也在说明人们对于自身权利意识的增强。”尚重生表示,国企保持信息透明、公开,积极接受监督,是对纳税人负责任的行为。

  监督机制 理应完善

  业内人士认为,面对舆论关注,国企正视公众监督的同时,相应的制度建设也需跟进。

  例如关于国有企业业务招待费规定,只在由监察部、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等部门于1998年联合发布的《关于国有企业实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的规定》中提及。另外,在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以及会计准则中,对于业务招待费也只有一些零星规定。

  如何使国企能够真正接受监督?尚重生认为,首先,国企应该引入全社会监督,而非只是面对来自政府的监督和内部监督;其次,应剪断政府与国企扯不清的利益链条,将招投标制度公开透明化,使民营企业与国企真正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进行竞争。国企作为国家的企业,为民所有,对民负责,因此国企要做到全社会监督才是核心。只有这样,国企才能更公开更透明。叶晓楠 胡宏毅 赵天宁

延伸阅读

订阅新闻】 

更多专家专栏

更多金融动态

更多金融词典

    更多投资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