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证监会规范基金评级
2009年11月17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基金评价机构的评价方法、信息采集、发布方式及行为进行了规范,其中,禁止对少于12个月的基金、基金管理人评级的规定最为引人瞩目。
7、基金拟对短期赎回征收惩罚性费用
2009年1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规定宣布开放式基金管理人可自主选择对持有少于一周、少于一个月内赎回的基金持有人分别加收不低于赎回金额1.5%和0.75%的赎回费;该方案将于明年3月15日起施行。
8、QDII基金重新启动发行
2009年10月,沉寂良久的QDII外汇额度审批工作在外管局的主持下重启。招商、博时、汇添富、易方达等基金公司分别获得了5亿或10亿美元的额度,12月7日,易方达亚洲精选基金公开发售。这是QDII发行冷冻15个月后的破冰,预示QDII基金再度开启发展闸门。
9、基金法修改全面启动
《基金法》又一轮修改2009年正式启动。并进入行业征求意见的进程中。据悉,此次修改有望在放松基金公司股东条件、加强从业人员监管、将私募等纳入基金法视野等角度取得突破。
10、阳光私募在监管新政中壮大
阳光私募行业在2009年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单只基金募集规模超过10亿的项目开始出现,大批人才进入阳光私募领域,行业步入快速发展的上升轨道。但同时,阳光私募行业也面临政策和行业风险事件的困扰,从年中的信托产品“开户难”,到年末的银监会强调信托投资自主决策,及至发生在个别信托上的法律纠纷,凸现了新生行业面临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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