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有专家建议司法介入调查,但最终不了了之,国内公众有权利知道,国家统计局如此核心的数据如何提前透露,统计局仅以“不可能泄秘”推托无法塞责,事实上,小数点后面的预测一致,概率与中大奖差不多,统计局难道不了解概率?
不仅如此,国家统计局的景气动向指数由由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和高盛(亚洲)联合开发,国家统计局是否无法独立完成研究监测工作,他们理应告知于众,打报告要求加派研究力量,而不是与国际投行合作。如果政府部门无法排除泄秘之嫌,如何要求企业掌握数据的关键人士不把数据换成金钱?一些政府部门无意中充当了一些急于泄露信息换取真金白银的苟且之徒同样的角色。
获取中国经济信息的第三条捷径是借助政府急于与国际接轨的心态,将数据拱手让人。
中国经济信息泄露集中时间段应该是中国金融机构、石油石化等事关中国经济安全的大企业在海外上市阶段。
当时中国银行、中国石油在境外上市,保荐人等中介机构都是国外知名大投行,原因是为了获得国际投资者的信任。但经此摸底,中国金融机构、能源企业成百车的核心数据也就尽在国际投行掌握之中。因此,惠誉、穆迪等评级公司对于中国企业的信息了如指掌,也就不难理解了。由于资贷危机爆发,这些评级机构的职业道德在美国本土受到强烈质疑,这些机构会利用中国经济数据从事何种商业活动,不得而知。
更让人奇怪的是,2001年,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6号——A股公司实行补充审计的暂行规定》,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名,要求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和上市后在证券市场再筹资的A股公司中试行由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补充审计,直到2007年取消该规定,期间所有在A股上市的公司的数据,大到中国的石油储备、矿产资源,小到个别金融机构的客户资料,尽在国外会计师事务所掌握之中。
中国大型企业低价境外上市,高价回归国内,让国内投资者为国外投资者买单,付出惨重的代价;并且,中国金融机构没有通过境外上市形成市场化的竞争机制,反而强化了垄断地位,付出的代价是中国金融机构的信用卡业务等数据落入竞争者之手,在长期威胁境内市场的安全。
无论如何,政府处理间谍门事件是及时而必要的,窃取商业机密进行商业贿赂不仅违背商业伦理,更违背了中国与澳大利亚等国的法律。违法者理应受到制裁。
力拓间谍门事件是个标志是个契机,通过铁矿石谈判收回利权,通过谈判意识到中国经济信息危在旦夕,处于既不知己更不知彼的困难处境。政府以政府有必要改进目前的信息管理制度,对于大型企业关键人士与重要岗位退休官员成为外资大员作出严厉规范,同时反省大型企业首先在境外上市剥夺国内投资者权利,与泄露核心商业信息的软肋,通过培育内部市场机制,通过全国统一的竞争性市场的形成,彻底摆脱目前借用外力推进改革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