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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已向汶川累计发放灾后重建贷款4200多亿

时间:2010-05-11 09:40   来源:中国网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截至2010年3月末,四川、甘肃、陕西三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汶川灾后恢复重建授信合计5732亿元,累计发放贷款4229.1亿元。重点支持了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重建、涉农和城镇建设等领域,累计发放额分别达到1249.8亿元、1045.1亿元、804.7亿元和769.4亿元,合计占银行业累计发放贷款总额的91.5%。

  截至2010年3月末,四川、甘肃、陕西三省灾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向86.4万户符合贷款条件农户发放农房恢复重建贷款219.2亿元,同时,累计向23.8万困难农户发放农房恢复重建贷款45.8亿元,保证了受灾农户顺利过冬。

  银监会要求四川、甘肃、陕西三省灾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灾前发放灾后不能按期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其他救灾信贷支持”的“四不政策”。截至2010年3月末,灾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32.2万户客户执行“四不政策”,涉及金额416.6亿元。

  下一步,银监会将继续引领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做好汶川地震灾区各项金融服务工作,继续做好农房恢复重建信贷支持工作,延长“四不政策”执行期限,切实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贷款贷后管理。

  另外,消息还称,2010年4月14日,青海玉树地震发生后,银监会把汶川地震救灾过程中取得的好的作法和经验应用到对玉树灾区的救灾工作中,重点在六个方面积极开展工作:一是迅速成立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在第一时间委派工作组现场指导抗震救灾工作;三是要求金融机构迅速恢复金融服务;四是立即向灾区拨款;五是及时做好救灾和重建规划;六是加强舆情引导,维护金融稳定。

  目前,玉树地震灾区银行业金融服务已全面恢复。下一步,银监会将按照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要求,认真做好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一是抓紧恢复灾区金融秩序。二是尽快做好金融摸底调查。三是认真落实信贷优惠政策。四是继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五是妥善安排好灾害发生前已发放贷款的管理。六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编辑:栗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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