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严查“司法蛀虫” 109人被究刑责
 
 
  来源:      日期:2007-03-14 14:53

 

     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记者田雨、崔清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3日在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说,去年全国法院加大查处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行为的力度,共查处违法违纪人员292人,其中,对109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肖扬指出,这些违法违纪人员是通过上级法院的审判监督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中发现违法审判的线索过程中发现的。

     一些曾经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代表记忆犹新,2006年10月30日,肖扬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曾对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具体列举:

     一些法官还没有完全树立正确的司法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辩法析理、调解纠纷、息诉止争的能力还不强;有的工作效率低下,办事拖沓,办案久拖不结;有的使用自由裁量权不当,甚至滥用自由裁量权,有的办案不透明,程序不公正;有的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对待当事人“生、冷、硬、推”,个别法官贪图私利,吃请受礼,照顾人情,不作为或乱作为,严重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的甚至违法乱纪,贪污受贿,徇私舞弊,腐化堕落;有的法院主要领导“带病上岗”,“前腐后继”,造成极其恶劣的后果和社会影响。

     “法官职业应该是一个崇高的职业、清廉的职业,”代表委员们表示,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

     中纪委驻最高法院纪检组组长李玉成认为,解决司法不廉的问题需要建立两个“防火墙”:一个是外在的,即建立各种制度加强制度的约束,使法官能够在制度约束面前减少违纪违法行为;另外一个,就是在心理上建立“防火墙”,使法官在比较复杂的社会环境下能够自觉抵制来自于权力、人情关系、金钱,甚至还有美色等等方面的诱惑。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在不久前出台的《关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中,对加强司法廉政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重点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贪赃枉法的人和事,坚决清除法官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维护司法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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