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解读:法治政府渐行渐近
 
 
  来源:      日期:2007-03-06 13:51

 

  “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时间表。

  “当时,对目标能否实现也有怀疑的声音。”应松年代表说。当年,应松年曾撰文论证法治政府目标实现的可能性,认为这一目标能够实现。

  聆听温总理今天上午向大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回顾2006年的工作,纵观3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历程,应松年代表说,政府正在朝着这个目标努力。

  坚实的脚步声愈加清晰———法治政府渐行渐近。

  7件法律议案29部行政法规政府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强

  对2006年政府立法工作,两个数字可以直观作结:7与29。

  《报告》说:“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反垄断法草案、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和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等7件法律议案,颁布了艾滋病防治条例、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29部行政法规。”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地方志工作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长城保护条例,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科学发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等仍是这一年贯彻始终的政府立法关键词。

  在立法理念上,更加突出以人为本,更加重视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项目;在立法程序上,更加注重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积极探索扩大社会各界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机制、程序和方法,提高政府立法的透明度;在立法机制上,改进调查研究方法,要求制定每部行政法规都要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将立法建立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立法实效上,研究探索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和立法后评估制度,及时跟踪有关法规的实施效果,并分析、总结制度设计本身存在的问题,准确把握制定、修改、废止有关行政法规的时机。

  杨翔代表说:“政府权力的来源是法律法规,做好政府立法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

  对2007年的立法工作,报告提出,重点是发展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加强社会管理、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立法。

  厘清权力清单追究过错责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又一重要举措。200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的下发,直接推动了行政机关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工作的提速。这项工作,在2006年取得冲刺般进展。

  对速度的描述,《报告》用了“加快”两个字:“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至2006年底,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34个国务院部门根据若干意见,制定、修改、废止了一批职责交叉或者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执法依据,在一定程度上理顺了执法关系,被群众誉为厘清了行政机关的“权力清单”。

  “过去的一年,行政许可法得到进一步贯彻实施,对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还在继续。”应松年代表说。2006年以来,安徽、广东、江苏、浙江、重庆等省市组织开展了对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再清理。各地方已出台行政许可配套规章581件,涉及行政许可设定、实施程序、听证、监督检查等方面。

  “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关键。厘清‘权力清单’,行政执法行为被放到了‘阳光’之下。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了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从源头上、制度上减少了不和谐因素。”杨翔代表说。

  部署2007年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加强行政监督推进行政复议进一步从源头规范行政行为

  “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建设法治政府,确保执政为民,必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韩召善代表说。

  虽然《报告》中只用了12个字:“监察、审计监督工作力度加大。”但2006年的监督工作还是可以大书一下。

  2006年,对制定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不可不提。国务院在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乡“四级政府、三级备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体制,促进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对违反上位法规定、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相互“打架”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该废止的及时废止,该修改的及时修改,该撤销的坚决撤销。全年共收到1462件向国务院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发现有问题的34件,已处理25件。

  “政府履行层级监督责任和自我纠错的重要法律制度,也是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杨翔代表说。

  2006年12月,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召开,强调要把行政复议工作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中来推进,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规范政府自身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审计也是行政监督的一种,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要听取审计工作报告。”应松年代表说。

  报告提出,2007年要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都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要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支持监察、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加强权力运作的制约和监督,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用于为人民谋利益。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做好行政复议、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府归位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建设法治政府,转变政府职能应该先行。”杨翔代表说,政府应该是责任政府,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不转变政府职能,法治政府建设很难推进。

  对2006年的政府自身建设,《报告》给予肯定:“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迈出了重要步伐。”

  “突发事件应对法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应松年代表说,对我们国家来说,这是造福子孙后代的一件大好事。“国家对此很重视,全国应急预案体系已初步形成。目前老百姓直观地都能够感觉到,碰到重大的自然灾害等,应急预案启动以后,政府能从容地应对紧急情况,这些灾难就会有步骤地得以解决。”2006年6月24日,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推行政务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2006年,政务公开机制日趋健全,政务公开已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2006年1月1日,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开通,标志着我国政务公开和政府管理创新迈入了一个新的历程。

  据统计,目前已有80多部法律、行政法规包含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16个较大的市制定了专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活动,国务院正在抓紧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将于近期出台。

  2006年,国务院还对建立行政问责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不断向纵深推进,问责方式由“上级问责”向“制度问责”转变;问责对象从追究违法违纪官员向不作为的公务员深化;问责范围从安全生产领域向其他领域推进。

  一改过去政府工作报告的体例,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单独设章节。作为报告的第六部分,《报告》提出:2007年要集中力量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完善宏观调控体制,坚持政企分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二是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三是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这三项工作不仅是今年的工作重点,也应是今后几年政府要集中力量抓好的工作。”韩召善代表说。(记者 郭晓宇)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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