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东代表:让电子废弃物不再成为“环境杀手”
 
 
  来源:      日期:2007-03-15 15:08

 

     新华网北京3月15日电(记者 李宣良)一只钮扣电池能污染60万升水,一节一号电池能使1.5平方米的耕地失去使用价值;制造一台个人电脑需要700多种化学原料,其中半数以上的材料对人体有害……

     “电子废弃物已经严重危害我们的生态安全,而我们对此却没有专门的法律加以制约。”全国人大代表张学东说,“我国应该尽快制定电子废弃物治理法,让电子废弃物不再成为‘环境杀手’。”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子电器的拥有量和废弃量也越来越大。张学东说,自2003年起,我国每年至少有500万台电脑、上千万部手机、500万台电视机、400万台电冰箱和600万台洗衣机要报废。

     “由于电子、电器产品制造材料成分复杂,电子废弃物中含有铅、铬、镉、汞等多种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如果不经过科学的拆解和回收处理,不仅会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大气环境,还会直接或间接地危害人体健康。” 张学东说。

     张学东认为,大量电子废弃物的产生及不合理的处置,一方面造成了对环境的污染,另一方面造成了资源的严重浪费。而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专门电子废弃物治理的法律或行政法规,仅仅制定了一些部门规章。而部门规章具有部门分割的局限性,许多具体问题难以协调解决。

     相比之下,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有专门的关于电子废弃物治理的法规。欧盟从2005年开始实行《关于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日本于2001年公布并实施了《家用电器资源回收法》。美国则在20世纪90年代就对废旧家电的处理制定了强制性规定。根据这些法律、法规,企业必须对电子废弃物承担回收和处理责任,且必须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避免形成二次污染。

     张学东认为,通过制定《电子废弃物治理法》,可以明确制造商、进口商、经销商和消费者各自在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中的责任范围,可以防止相互推诿,出现回收利用责任“真空”。

     “这部新的法律还应该对电子废弃物的循环利用作出规定,实现废旧电子产品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张学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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