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注重能源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10日上午,在全国政协举办的“关于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问题”提案协商办理座谈会上,相关提案的党派、提案人,与来自国家发改委、审计署、国家统计局等提案承办单位的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全国政协副主席徐匡迪、黄孟复出席。
(一)
民盟中央建议:应制定相关经济政策,形成循环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应逐步提高各项排污收费;对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资源循环利用的企业给予减免税收、财政补贴以及信贷优惠政策;在征地、审批和投资环境方面予以倾斜。
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选择资源消耗大、排污量大、具有代表性的重点行业进行循环经济的试点工作;同时还将在重点领域、工业园区和城市开展试点,以提出推行循环经济的重大技术、重点项目和领域。将采取措施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将按循环经济的理念来规划、建设、改造工业园区,确定城市发展的思路。
(二)
农工党中央、九三学社中央建议:应构建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制定综合性循环经济法律和专门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同时,充实配套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国家发改委:将会同全国人大环资委,提出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框架体系,并启动该部法律的前期调研工作。此部法律将不同于已出台的清洁生产促进法和节约能源法,层次更高些,在立法上会有大突破。同时,还应修改节约能源法,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三)
致公党中央建议:必须倡导绿色消费,建立起物质资源良性循环的循环型社会,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建议对广大公民进行绿色教育,推行绿色生态标志的科学认证和管理,通过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需求产生的经济激励作用,促使厂商生产绿色产品。
国家发改委:将通过试点工作,提出循环经济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将制定产业政策,对新上项目设立准入标准,如鼓励使用低排量、节油型汽车。现在全国许多城市对低排量汽车设限,这不符合国情,国家发改委将在协商的基础上采取措施,促使这些政策的调整。
国家统计局:将继续开展统计工作,为推进循环经济提供数据支持。比如某一行业、企业的水消耗量、水资源的来源、水的重复利用率等,只有掌握了这些基础数字,有了基本匡算,才能设置指标,进行绿色GDP的核算。
本报记者 叶晓楠 刘维涛《人民日报》 (2005年03月12日 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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