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一年一度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即将陆续召开,伴随着会议中各级人大代表对同级“一府两院”及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的审议讨论,结合掌握的现实问题,关乎国计民生,社会发展的“代表建议”又将 摆上案头。那么怎样才能提出适时适度的合理化建议呢?这是摆在各级各位人大代表面前的老课题,也是他们应该完成的新任务。鉴于往年其中突显的 不足,谨提出几点建议。
“ 代表建议 ”应站在全局高度,要有大局意识。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不但要反映原选区选民的呼声和要求,更要从全局利益出发,站在社会稳定进步和经济协调发展的高度,真实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要谨防本末倒置,唯局部利益为重,唯单位甚至个人利益是从,勿将“代表建议”化为“个人意见”,避免再次出现以“代表”身份打官司的荒唐之举。
“代表建议”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人大代表来自人民群众,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倾听民声,反映民意,是其重要而基本的职责,在每年召开人大会之前,应集中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和选区,了解掌握“一府两院”行政司法及工作的真实情况,听取群众的意见 。要做到会前充分调查研究,会中围绕“问题”审议。只有这样,才能审议发言有理有力,有的放矢,避免言不由衷,一言不发,切实实现代表建议的“群众意志化”。
“代表建议”要议而有果,注重落实。代表建议是人民群众意愿和利益要求的体现,要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的同时,提出建议意见的人大代表也应认真负责,不辱使命,不能只满足于一纸“满意”的答复,要观其言,察其行,注重督察相关单位执法及工作的整改情况,把“问题是否解决,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代表建议”是否真正落实的唯一标准。
“代表建议”应知无不言,不盲目随从。作为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要经常保持与选民的联系,注重倾听群众呼声,要认真执行代表职务,切实履行职责,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而不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甚至五年届满“审议不言,建议不提”;也不宜唯领导意图是听,意见领导定调,自己只管提交,甚而其他代表提出建议,图个邀请“签名留念”。
“代表建议”要及时反馈,取信于民。代表建议既然是民意民愿的体现,其答复落实情况理应向人民群众,至少向选民反馈,这是法所当然的事情,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信赖和支持拥护。而现实情况是,答复情况多为代表“截留”,落实情况“到此为止”,甚至不了了之,没有结果,“代表建议”成为一纸空文。(山东省青州市人大常委会 顾庆华 刘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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