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交付办理
 
 
  来源:      日期:2005-03-18 09:50

 


  本报北京3月17日讯 记者刘维涛报道:全国政协今天在京召开提案办理会,将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收到并已立案的4375件提案,交由150多家承办单位办理,并要求各承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在8月底前办复。全国政协副主席李贵鲜在会上要求,各承办单位要增强民主观念,深化对提案办理工作的认识;狠抓薄弱环节,努力提高办理质量。把提案办理好,把提案的作用发挥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据介绍,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共收到提案4508件,经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4375件;作为委员来信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处理的133件。这些提案涉及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方面面。按照有关规定,会议期间的提案,各承办单位必须在今年8月底之前办复;平时的提案,要在收到提案之日起,3月内办复。其中一些难度较大、不能如期办复的提案,承办单位应在办理期限内向提案人说明,同时函告全国政协提案办公室,并争取在年内办复。

     李贵鲜指出,政协提案是党和政府了解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较为全面地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动态的重要信息来源,也是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资源。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民主意识,从爱国统一战线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高度,来认识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他要求,承办单位要把握提案实质,加强分析工作,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加强与提案人的沟通,以提高办理的效率;各部门要增强协作,形成合力,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把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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