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以下简称“投保法”)执法检查,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投保法”的总体情况和具体措施进行重点了解,发现“投保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推动问题的解决,进一步建立健全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充分保障台湾同胞投资权益。4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投保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未来进一步做好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工作的五点建议。此次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12.31”重要讲话精神,体察台湾同胞的意愿,了解台湾同胞的诉求,为台湾同胞排忧解难,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工作,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举措。【专题】

[王毅强调:维护台商权益 实现共同发展]

  王毅表示,寄希望于台湾人民、做台湾人民工作是大陆方面的一贯方针,而广大台商就是我们身边的台湾人民,是与大陆同甘共苦的兄弟姐妹,是我们做好服务的首要对象。中央台办以及大陆各级台办,都要把维护好广大台商的合法权益作为日常的重要工作,都要把与台商共同发展作为努力实现的目标。

[严隽琪谈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执法检查]

  4月26日,严隽琪副委员长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做《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以下简称“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时指出:“要从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保护法’在推进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促进两岸经贸交流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修改台胞投资保护法 商务部正前期调研]

  商务部认为,1994年颁布实施的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在保护和鼓励台湾同胞投资、促进海峡两岸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随着两岸关系变化以及近几年台商投资事业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如条款实用性不强、司法实践操作困难、对台商转投资等现象缺乏相应规范等,有必要进行修改。

[福建将修订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办法]

  与台湾各方面联系紧密的福建,将对已经实施多年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进行修订,以保护和鼓励台湾同胞回闽来闽投资,促进闽台经济的共同繁荣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