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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涉台检察联络员”“涉台检察联络室”工作品牌收到实效

2019-12-11 11:13: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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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台湾网12月11日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众号消息,福建是台胞的主要祖籍地,全国台企投资的重要聚集区。台胞台企在闽发展,他们的司法需求,怎样得到回应?他们的合法权益,如何实现高质高效的保障?检察机关如何作为?

  日前,福建省检察院和省台港澳办在国家级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联合召开工作现场会,全省推广涉台检察联络员、涉台检察联络室经验,扩大涉台检察品牌效应,为福建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贡献更多法治力量和检察智慧。

  “两岸一家亲。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发挥司法业务和制度优势,以家国情怀服务台胞,用法治方式保障台企发展,创造安居乐业良好环境,检察机关责无旁贷。”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表示。

  涉台检察联络员:台胞台企直通检察的连心桥

  台商王先生不理解,为什么自己的厂房拆迁后,补偿款全被村民徐某领走了。“这是违法犯罪行为!”他首先通过漳州市台商协会副会长黄信辉表达了诉求。

  几天后,王先生从徐某那里拿回了应得款项212万元。促成事情圆满解决的是龙海市检察院。经该院调查核实,认为双方纠纷属民事范畴,可进行调解处理,一番释法说理后,两人在相关部门见证下,自愿达成和解。

  台商遇到涉法涉诉问题和涉检事项,乐于向黄信辉反映,还在于他的另一个身份——涉台检察联络员。他说,联络员可直接与检察官对接,因此,他成了台商台企直通检察的桥梁。

  2012年,漳州市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台商检察联络员机制。7年来,全市先后有87名台胞台商被聘为涉台检察联络员,在检察机关宣传法律、落实惠台政策、化解涉台案件矛盾纠纷、保障台商台企权益中,搭建起交流沟通平台。

  福建省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主任王桦介绍,涉台检察联络员的一项职能就是积极引导台商台企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途径和方式。检察机关通过涉台检察联络员,及时了解台胞台企的司法需求,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法律服务,提升司法保障水平。

  涉台检察联络室:设在台商台企身边的检察院

  台商苏先生在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投资发展茶产业,他的雇工陈某在劳动时弄伤了眼睛,因治疗费用问题协调未果,苏先生继续雇人开山种茶被陈某阻拦。

  眼看最佳种植期一天天过去,苏先生有点着急。他说,此事打起官司走完程序,耽搁了时间,也就造成了损失。于是,他来到园区里的检察联络室咨询、寻求帮助。检察人员立即联系当地司法所、台商维权合议庭,共同开展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该创业园位于离漳平市区37公里的永福镇,随着大批台商台企入驻,巨额资金投入,在用地用工、开发建设、生产经营中的经济纠纷及刑事治安问题难以避免。该市检察院2011年在创业园设立检察联络室以来,共接受台商台企法律咨询500余人次,接待来访上百人次,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0起。

  福建有台企9000多家,本着“台商台企在哪里创业发展,巡回检察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的目标,福建检察机关先后在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台湾青年创业基地等设立了28个涉台巡回检察工作室或检察服务联络点,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真心实意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助力企业发展壮大。

  在台商台企最多的厦门,该市检察机关在厦门自贸区台湾创业馆设立涉台检察服务站,在全市范围设7个涉台检察联络点,聘请18名知名台商、台胞为检察联络员,构建覆盖全市的“站—点—员”涉台检察服务三级网络;开辟投诉举报快速反应绿色通道,优先受理涉投资、合作、知识产权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为台胞台企提供视频接访、网上信访等司法便民服务,畅通“信、访、网、电”诉求表达渠道,让台商台企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体验在闽安居乐业的幸福感。

  擦亮涉台检察品牌:创造可推广的经验

  “从司法保障和贴心服务上,助力两岸融合发展,我们看到了检察机关强烈的责任担当,给全国树立了典范。”2018年11月,在闽视察检察工作的全国台联理事、青岛市台联会长林青等台湾团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对涉台检察工作留下深刻印象。

  与检察机关和检察官打过交道的福建台商台企,对此也深有体会:让台胞在每一起涉台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写在福建做好涉台检察工作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18条意见”的文本上,更体现在检察官日常履职办案的每一个环节中。

  在东山,台湾居民庄某涉嫌诈骗23万元,在涉台检察联络员的帮助下,将赃款全部退还,取得被害人谅解,检察院对庄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在龙海,一台企招聘员工,任某不满自己介绍来的30多名务工人员未被招录,即煽动纠集人员持械追打企业员工、打砸车间门窗。案发之日,检察官即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对公安机关报捕的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批捕决定。

  对台商台企人身财产权无一例外的平等保护,是福建涉台检察工作一以贯之的司法理念。实践中,坚持台湾地区当事人与大陆当事人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展示检察机关的努力和诚意,增进台商台企对祖国司法文明和法治进步的认同感。

  “要更好地保障台企发展,还必须加强与省台港澳办、省人大、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案件咨询和专家调解制度,形成工作合力。”福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叶燕培表示。

  “涉台检察室”和“涉台检察联络员”是福建涉台司法的创新品牌,是涉台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深化,是切合实际、贴近台胞、精准发力的工作平台。”福建省委台港澳办副主任钟志刚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一创新品牌经过多年实践已收到实效,值得推广。(张仁平)

[责任编辑: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