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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原产地证书可在货物报关之日起90天内补发

2011年01月28日 14:1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凡是符合ECFA项下出口货物的企业,可持ECFA原产地证书在进口方享受关税减免优惠政策;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办理ECFA证书的企业,可在货物出口报关之日起90天内申请补发。

  厦门某贸易公司有一批货物定于1月21日出口到台湾,然而企业临近出口才从报纸上了解到这一优惠政策。出口前两天,该企业焦急地赶到象屿办检务科申请产地证注册,希望能在货物出口的时候将ECFA证书一并寄出。按照正常的调查注册程序,证书最快要在24日才能签发,但那时货物已到港,却会因为没有ECFA证书无法按优惠税率顺利清关。

  检验检疫部门签证人员建议广大企业,ECFA证书最好在出口报关前申领,以便货物在台湾进口清关时立即享受关税优惠。若出口报关前来不及申请,根据ECFA相关规定,出口商或生产商可在货物出口报关之日起90天内申请补发原产地证书。

  此外,货物报关进口时,进口商如无法提交有效的ECFA原产地证书,但已依据进口方海关规定以书面或电子方式向海关主动申报,申明该货物具备原产资格,该方海关可收取相应的保证金后放行货物。对于经担保放行的货物,进口商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有效的原产地证书及其他原产地相关证明文件,凭以办理缴税及退还保证金的相关手续。

  据了解,厦门检验检疫局网站发布有ECFA证书相关政策,企业可以上网查询。(通讯员 苏堡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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