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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司法考试:考生自备钟表文具不能带入考场

2015年08月29日 10:27:20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新华网昆明8月29日电(记者王研)记者从云南省司法厅获悉,今年云南省的国家司法考试将更为严格,为避免作弊等问题,所有考场已配备考试专用文具和电子钟,考生不得带自备文具、钟表进入考场。

    云南省司法厅巡视员朱志华介绍,2015年全国统一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19、20日举行。今年报名云南实行全程网络化,最终有14425人报考,比2014年增长6.8%。云南省共设置了昆明考区、曲靖考区、红河考区和大理考区,其中昆明考点位于云南大学呈贡校区和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

    云南省司法厅提醒,近年来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利用考生急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心理,通过网络、电话和短信等渠道实施诈骗或团伙作弊。因此,请考生对网络、短信声称的“有真题、零风险、零基础、包过关”等虚假信息,做到不信不传,谨防上当受骗。

    考试期间,云南省各考点将有无线电监测车进行监测,考务人员将使用无线电电子设备探测仪在考场内进行探测,对非法持有和使用无线耳麦等窃听设备、针孔摄像等窃照设备通讯工具进行作弊,有违反相关法律行为的,一经查获,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据了解,云南省司法考试中,考场已配备考试专用文具:黑色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擦,考生每场考试使用后须放回原处,不得带出考场。各考场统一配备了电子钟,因此考生自备的各类钟表,均不得带入考场。

    此外,云南省所有考点入口处,均设置了安检通道,将统一用手持机扫描参考人员准考证、识别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场拍照进行人脸识别比对,因此需要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安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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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泰娇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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