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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姐式保姆”不会成普遍现实

2017年06月26日 09:57: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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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保姆纵火案正在被人们谈论,还会被人们继续谈论。据媒体报道,近日,杭州城东高档小区蓝色钱江18楼一住户家中大火,女主人和三个孩子不幸殒命。该户保姆莫某晶因涉嫌放火罪已被刑事拘留。据称,这家雇主对保姆非常好,不仅开出了高工资,而且像对待家人一样对待她,结果换来的却是偷盗和杀人。

  从报道中得知,此前这个保姆与雇主之间并无矛盾,而且雇主对其很好,甚至“没把她当外人”。因此,很多人形容这是现代版的“农夫与蛇”故事。在道德里面绕圈子,很容易走入死胡同。正如作家陈岚所说,这类纵火可能带有希区柯克式作案特征——其作案理由在正常人的经验化逻辑中支撑不起作案必要性,可还是做了。这只是个例,但不妨碍我们思考现代家政业。

  提及保姆,人们很容易想起艾青写的那首《大堰河——我的保姆》,以及刘德华拍的那部《桃姐》。在电影《桃姐》中,桃姐是侍候了李家数十年的老佣人,把主家第二代的少爷抚养成人,主家也没有亏待桃姐,桃姐真正成为家庭一员,甚至成了家庭精神支柱,最后也由主家养老送终。“投之以桃,抱之以李”,在所有人心里,恐怕都希望碰到桃姐那样的保姆。但在事实上,这只能是“想想而已”,很难成为普遍现实。

  在电影《桃姐》中,桃姐具有特殊性,她由于家庭原因,很早来到了雇主家。雇主家庭,对其来说,可谓人生全部,桃姐已然付出了情感。艾青笔下的大堰河也是如此,她们对于雇主,不仅有着经济依附,还有着文化依附、情感依附。可在现代社会背景下,又怎么可能如此?对于很多保姆来说,雇主之家只是一个打工的地方,他们来到了城里,还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牵挂,甚至有自己的私心。

[责任编辑: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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