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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太阳花”攻占“立院”无罪确定后患无穷

来源:中国台湾网

2018年03月14日 09:21:00A

  中国台湾网3月14日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地区立法机构首次遭群众长期攻占的“太阳花”学运案,检方起诉后,台北地院自创判决理由判被告无罪;检方提上诉又无补强证据,台高院竟再无限扩张言论自由范畴,为被告脱罪,这样的判决带给社会的不是安定,而是后患无穷!

  报道说,本案争点十分清楚,就是黄国昌等人涉嫌鼓吹民众,翻越“立法院”围墙闯占议事大厅,过程中警民冲突多人受伤挂彩;必须被追究的是,谁涉犯“妨害公务罪”?谁在场蛊惑群众造成冲突?谁拆下并破坏“立法院”衔牌?

  文章指出,法律讲究证据,只要主观上有犯罪认知、客观上有犯罪行为,理当受到刑罚究责。故当被告在没有正当防卫、紧急避难的阻却违法事由下,北院硬扯所谓的“公民抵抗权”作成判决,实已背离经验法则。

  再者,北检认为黄国昌等人构成犯罪,想要推翻原无罪判决,理应在证据上补强,但检方形式上诉、实质弃守,莅庭过程行礼如仪,无法透过法庭攻防让法官产生有罪的心证,此外,高院看舆论风向,将脱序行为一律解读为政治意见表达,如此司法官遇政治就转弯,令人无奈。

  文章最后说,司法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理应回归人民,当职业法官的判决无法服众时,或许只有期待人民担任法官来监督审判,对案件做出依法妥适的正确判决,除能真正体现民主、维护社会秩序与安宁,也让司法赢回人民的信赖。(中国台湾网 娟子)

 

责任编辑: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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