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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院、厦门海事法院创新台胞参审、多元化解的涉台案件审判机制

来源:中国台湾网

2017年12月09日 23:06:00A

厦门中院、厦门海事法院创新台胞参审、多元化解的涉台案件审判机制

厦门中院涉台庭授牌仪式。(中国台湾网发 厦门中院供图)

  中国台湾网12月10日福建讯(记者王怡然) “我在厦门中院担任了多年台胞陪审员,也被聘为厦门海事法院的台胞陪审员。每次法院领导来台商协会调研,我都会重复一个建议,就是审理涉台案件时,要尽量考虑台湾的风俗民情、交易习惯,判决结果做到依法判决依法保护台胞合法权益。五年来,我感觉到,他们一步步朝着这个方向迈进。聘请台胞陪审员和调解员建立两岸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并充分重视台籍陪审员的意见,使涉台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不仅公正而且依法给予人文关怀。”12月8日,厦门台商协会会长吴家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近年来,厦门中院、厦门海事法院不断创新台胞参审、多元化解的涉台案件审判机制。

  2012年6月,厦门海沧法院成立涉台法庭;2013年1月,厦门中院又成立了专门的涉台案件审判庭,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涉台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三合一”跨区域集中管辖、司法互助案件归口办理。也就是把全市属于基层法院受理的涉台案件都交由海沧法院涉台法庭,属于中院受理的集中到中院涉台庭审理。通过集中管辖,一方面让台胞台商有对口的司法窗口,方便其诉讼;另一方面可以最大程度地统一涉台案件审判尺度,实现司法资源的集约化,提升司法公信力。

  厦门中院院长王成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厦门法院已先后选任37名台胞陪审员,台胞参审一是拉近了台籍当事人与法院的距离,增强他们对法院的信任感。另一方面也是对来自各行业代表的台胞陪审员的普法过程,有利于增进他们对大陆司法的认同感。厦门法院还专门聘请了18位热心两岸交流事业的台胞调解员,发挥他们同乡同业同文的独特优势,参与涉台案件调解。”五年来,厦门中院与市台办、司法局及台商协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委托台商协会成功调解60余件重大疑难案件,台胞陪审员、台胞调解员参与成功调解案件301件,有效促进案结事了,涉台民商事案件调撤率67.22%。

  厦门海事法院是福建省唯一管辖一审海事、海商纠纷的专门法院,2012年5月设立了涉台案件审判庭,通过专业化的涉台审判组织,以及海事法院专属管辖、集中管辖的独特优势,为保护和服务台胞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和发展软环境,为厦门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和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试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撑。厦门海事法院涉台庭还首创跨太平洋微视频调解先例,涉台庭法官与远在美国的当事人进行手机微信视频跨境调解。

  破解台籍人员缓刑适用难和涉台案件执行难问题。针对台胞反应强烈的台籍被告人缓刑适用难问题,厦门中院在大陆首创缓刑考察员和台籍社区服刑人员集中监管制度。该项制度是在司法领域提供台湾同胞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的具体体现。在涉台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多数台湾地区被告人在大陆没有固定住所,难以确定矫正机构及通过审前社会调查,所以部分符合缓刑宣告条件的台湾地区被告人只得判处实刑,从而导致因为户籍问题形成的不“同等”。针对这一问题,厦门中院一方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缓刑考察,聘任缓刑考察员协助法院对台籍被告人一贯表现、监管条件等事项进行考察,提交调查报告书,作为是否符合缓刑宣告条件的参考,解决难以确定考察机构的问题;另一方面,与市司法局、台办等部门合力推动设立厦门市涉台社区矫正中心,所有被判处缓刑的台籍被告人均移交该中心监管,解决了谁来进行监管的问题。该中心还先后与多家热心台企签订监管合作协议,由台企承诺根据中心指派提供合适岗位给在厦无固定居住地、无亲属、无工作的台籍社区服刑人员,并协助进行帮教。自2015年5月实施该项制度以来,厦门法院先后对32名台籍被告人适用了缓刑,缓刑适用率从不足15%提升至31.07%,迄今无一人脱管。

  2016年4月,福建省高院和省台办在漳州漳浦联合召开全省台湾犯罪人依法适用缓刑假释实行社区矫正现场会,总结推广厦门漳州福州的做法。

  为了更好地服务台胞台商,厦门市台办积极推动在市台商协会挂牌设立“涉台司法服务站”,就台商投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还开展涉台司法服务走进自贸区台企活动,实地了解台胞台商的司法需求。

  福建省高院副院长谢开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创新对因犯罪在大陆受审的台湾居民依法适用缓刑假释和社区矫正衔接工作机制,率先推行台胞陪审员、考察员等制度,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与海峡两岸仲裁中心等单位共建涉台、涉自贸区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机制,针对涉台、涉自贸区新类型纠纷和复杂疑难法律问题,为两岸民众提供咨询论证和法律查明等司法服务,福建省法院部门立足福建实际,认真践行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完)

厦门中院、厦门海事法院创新台胞参审、多元化解的涉台案件审判机制

厦门海事法院。(中国台湾网 王怡然 摄)

厦门中院、厦门海事法院创新台胞参审、多元化解的涉台案件审判机制

福建省高院副院长谢开红接受记者采访。(中国台湾网 王怡然 摄)

厦门中院、厦门海事法院创新台胞参审、多元化解的涉台案件审判机制

厦门中院院长王成全接受记者采访。(中国台湾网 王怡然 摄)

厦门中院、厦门海事法院创新台胞参审、多元化解的涉台案件审判机制

厦门台商协会会长吴家莹接受记者采访。(中国台湾网 王怡然 摄)

厦门中院、厦门海事法院创新台胞参审、多元化解的涉台案件审判机制

  2016年4月,福建省高院和省台办在漳州漳浦联合召开全省台湾犯罪人依法适用缓刑假释实行社区矫正现场会,总结推广厦门漳州福州的做法。(中国台湾网 王怡然 摄)

责任编辑:韩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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