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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叶对根的情义(二)

  时间:2001-04-09 17:12    来源:     
 
    从一些民族风俗和民族习惯就可以看到,台湾一些原住民与大陆古越人有许多相同之处。他们之间有着浓厚的血缘关系。

  其一是居室建筑。高山族的屋居很有特色,用树桩为架,筑成楼状的茅顶居屋,例如阿里山曹族的“公廨”、“仓房”。其实这是我国古越人的居屋形式,最初是长江中游古代云梦大泽低温湖区的产物,名曰“干兰”(或作“干栏”),古越族人到公元2世纪时还保存着这种建筑样式。那时,距隋炀帝遣人入台下超过一个世纪。  

  其二是“崖葬”之俗。在闽、浙、赣交界的武夷山区是古越族主要居住区。当父母亡故,他们的风俗就是杀犬祭奠,并把尸体置于大木盒(“棺材”)中悬空搁置在高山岩崖之上(不埋入土)。这种“崖棺”、“骨函”至今在武夷山山崖上还能发现。而台湾新竹县上坪溪上游、马巴来山腹洞穴和红鼻屿等地一度为高山族人聚居的地方,至今也还有这种风俗遗迹存在。    

  其三是“猎首”陋习。我国古史中对古越僚族人“猎首”陋习有很多记载。《魏书》中曾详记古越傣族人杀人斩其首,又签之于竹,舞祀以求福利。这种鄙陋旧俗在高山族中长期保持,直到清朝乾隆年间,因义人吴凤牺牲己身来教育“番人”,方才消灭了这种陋习。  

  其四是“凿齿”风俗。古越傣族人有“凿齿”之俗,即敲掉两颗门牙。这有利于在战争中认清同族人,也与结婚有关。〈山海经〉的〈海外南经〉记载:“羿与凿齿战于华寿之野,羿射杀之”而这种“凿齿”习俗在高山族某些部族中一直保持到日据时代,男女结婚前各敲掉自己的门牙交给对方,取“痛痒相关,终身不易”之义。  

  其五是“木鼓”。古越僚族在住区山头盖鼓亭,置大型“木鼓”,逢紧急事则敲木鼓为号召,其声可闻数里。古越傣族后裔之一支至今居往于云南省澜沧江葫芦王地区,即卡瓦族,其“鼓亭”中置二大木鼓(以长3米左右、粗径约1米的大树段挖空深槽而做成);“鼓亭”又是祭祀之所。台湾阿里山曹族的“公廨”也是这样的地方。  

  其六是“犬祭”。古越人有以狗做‘牺牲”的风俗,又认为狗肉是食物中之珍品。〈吴越春秋〉卷上记载:“生男二赐之以壶酒一犬,生女二赐之以壶酒一豚。”可见古越族以狗为珍,豚反为次。云南卡瓦族人造新“木鼓”时要手黄狗和鸡各一以祭祀,然后寨长分配狗肉、鸡肉给各家。台湾高山族人从前即有“父母死亡,杀犬祭之”的风俗(见〈临海水土志〉)。从“木鼓”、“犬祭’之俗可见他们就是古越傣族的后裔。  

  就和许许多多原住民民族遇到的情况是一样的(如北美洲的印第安人、南美洲的玛雅人),他们物质生活发展缓慢,当一个强大的民族进入他们的生活时,他们就会失去生存的空间,失去主动的生活地区,被迫集中到一个狭小的生活空间,成为一个“文物”。  生活在台湾岛上的原住民也是同样的命运。他们是最早的开拓者,然而,历史上一连串的变故,把他们从肥沃的平原赶到了山里,成为名副其实的“高山族”。到了今天,他们仍分散在山里,过着类似部落式的原始生活。 
  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台湾的原住民已演化为两大民族:高山族和平埔人。本文中我们还是要提一下汉族,因为台湾的汉族人保持了大陆较多的传统风俗习惯,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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