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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的儿子(一)

  时间:2001-04-09 17:12    来源:     
 
    郁郁葱葱的大山占据了2/3的海岛,它就像一个巨大的宝库,为后代儿孙们提供着无穷的宝藏。

  住在山里的民族有泰雅人、赛夏人。布农人、曹人、鲁凯人及排湾人的一部分,及平埔人。

  泰雅人  

  “泰雅”是“人”的意思。约有番社120个,分布于台湾中部埔里以北的山区,包括浊水、大甲、大安、后垅、大(山下科)嵌、大浊水、达奇里、木瓜等地。也就是今天的台北县乌来乡,桃园公复兴乡,新竹县采石乡、五峰乡,宜兰县大安乡、台中和平乡,南投县仁爱乡、信义乡,花莲县秀林乡,宜兰县太平乡、南澳乡。他们的居地占台湾山地的1/3,是高山族中分布地域最广的一支族群。  

  泰雅人对自己祖先发祥地的传说因其居住地不同而不同。住在北边的泰雅人说他们的祖先是从北港溪上游仁爱乡瑞岩社一块巨岩中“裂迸”出来的;住在中部的奉雅人则说他们的祖先是从大霸尖山中“生”出来的,至今还每年到大霸尖山上下祭拜“祖山”;还有少数泰雅人相信他们的祖先是北溪上游白石山中一棵老树“萌”出来的。  

  泰雅人基本保持着父系社会状态,其家族往往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家庭以一对夫妻为中心,财产由最小的男孩子继承,诸兄婚后就分居另灶,但并不算另一个家庭,而算是父家的“分户”。父母去世后长兄为家长,其他兄弟借此形成一个联合家族,共行祭祀,共有土地,共同耕作。这种联合家族叫做“噶噶”,译为“祭团”。若干个祭团联合成部落(或者相反,一个祭团可以包括几个部落),大家推选最强大的祭团(或部落)的首领为头目。头目下有部落会议,凡是祭祀、“出草”、狩猎等大事要先开部落会议,然后再决定是否实行。如果有人去向泰雅人宣传“总统决定一切、指挥一切”,泰雅人是会很惊讶而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可以“决定一切。指挥一切”的。  

  “出草”也就是猎首,自清人吴凤成仁教化后,素雅人已改掉这一陋习了。但他们的狩猎本领是很强的,出猎时如果没有收获是不回来的。这个强悍的民族酒量也十分惊人,他们热情好客,如果客人不喝,他们会认为客人无礼,要直到大家都醉倒方称痛快。这是一种淳朴的民风。  

  夏天往往是泰雅人种香蕉的季节。种香蕉是妇女的专职,须由母子和她的小孩(三岁至六岁者)合作,无子女者可向邻人暂借。负责种香蕉重任的妇女必须是多产、体健、高大(也就是越胖越好),因为在泰雅人心目中以为种植香蕉的人如果多产、体健,那么种出的香蕉也一定多产粗壮。种香蕉时,母亲先挖好洞穴,在洞侧放好蕉苗,然后用绳索把小孩双脚踝分别结实地扎绑好,再把小孩头朝下地倒背起来,就像香蕉长在树上那样倒悬着,接着尽快种好蕉苗,之后才可放下小孩。泰雅人认为这样才能获得香蕉丰收。有资格种香蕉的妇女被称为“雅雅姑姑’,她们可以替那些身体矮瘦的妇女代种香蕉,很是光荣。所以,在泰雅族男人看来,女孩子若长得高高大大,无论容貌如何,在他们眼里都是美女,更会成为追求的对象。由此看来,审美观是与生产联系在一起的。

  赛夏人  

  赛夏人约有番社12个,居住在泰雅人西南边的阿里山和五峰山等地方。现属新竹县五峰乡和苗栗县南庄乡。他们居住的地方皆属山岳森林地带,相当偏僻,仅有一条公路与外界相通。这是高山族中人口最少的一支族群。  

  赛夏人也属父系氏族社会,他们的组成单位是一些有图腾名号的父系氏族,全族共有15个“姓”,各自分散在许多村落里。氏族为外婚单位,同氏族的人无论住区远近都禁止通婚。  

  赛夏人的身材比泰雅人高,鼻狭窄,行矮人家,其他习俗多与素雅人相同。

  布农人  

  布农人约有番社60个,分布地区较广,较分散,仅次于泰雅人,西与阿里山的曹族为邻,东到中央山脉东麓及大麻里一带,北起千卓万社,南到旗山以北,主要聚集在关山和五里一带海拔3000米以上,也就是中央山脉的中段区域,是高山族居住最高的族群。他们最能适应高山气候,迁移活动的能力较强。主要分布地现属南投县仁爱乡、信义乡,高雄县雅尔乡、玛雅乡,台东县海端乡、延平乡,花莲县万里乡、卓溪乡。他们是高山九族中占地第二大的族群。  

  布农人也是父系氏族社会,历来以剽悍好战、刚毅勇敢著称。  

  布农人是在中央山脉的中段区域,那儿海拔多在1000-1500米,环绕他们居住区的是曲折蜿蜒的浊水溪,依山傍水的自然环境,给他们提供了施展身手的用武之地。在布农人的村落里,狩猎是男人们的工作,绝对禁止女性参加,这是很严格的禁忌。这种禁忌严格到不准女性触摸狩猎的器具,谈论有关狩猎的事宜。从儿童时代开始,男孩子就要开始学习射箭,最开始练习打鸟,这是一种职业训练,绝非儿童单纯的游戏。12岁就跟随父兄进山打猎。狩猎的对象主要是鹿、山羊、山猪,如途中遭遇了较为笨重而凶猛的豹、熊等,当然也不放过。至于“顺手牵兔”、“顺手牵猫”之类的事更是屡见不鲜了。  

  每年春天收获季节刚过,也就是农闲的时候,成年男子经常带上猎枪猎袋,集体上山狩猎,追寻着野兽的足迹,通常要七天七夜,这期间要风餐露宿,十四五岁的孩子也跟成人们出猎,接受野外生活锻炼。  

  在布农人的不同族群中,同一族群共有一个猎场。猎场以自然的地形或山脊、山谷为界,这种约定俗成的场界,族群的人们是彼此信守,不敢贸然入侵的。同一氏族里形成一个共分猪肉的团体。首先击中猎兽而致其伤者,大家把他称为猎主,带着猎犬参与捕获的,称为犬主。猎主一般分得野兽的头骨和一只前脚,犬主则分得兽皮和另一只前脚。其他的猪肉就返回村落里去分配。如果捕得了熊、豹,因为来之不易,他们就兴高采烈地进行凯旋仪礼,猎主满脸喜气,一定会把全部猎兽送到他已经出嫁的姐姐家里,对于男子这种英雄的馈赠,受礼者也报之以礼,杀猪宰羊,酿酒以迎。酒席上,要邀请同族的长老共食欢饮。其后做五天的禁忌,举行盛大的“打耳祭”。这大概是他们在庆贺的同时,又有一点感到对这些不常见动物的恻隐之心罢。  

  另外,为了庆祝男童的成年,每五年要举行一次“玛雅泰嘉”,又叫做“成年祭”,所有在这五年内达到16岁的男孩都要参加。“打耳祭”和‘成年祭”是布农人民俗的代表,也是各地观光客要看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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