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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的儿子(二)

  时间:2001-04-09 17:12    来源:     
 
    曹人  
  曹是“人”的意思。曹人约有番社18个,分南北两部,北部在阿里山区,以曾文溪上游和陈有兰溪为主;南部则在下淡水上游和楠梓仙溪流域等地。现属嘉义县吴凤乡、南投县信义乡及高雄县三民乡、桃园乡。南北曹人之物质生活与布农族接近,为父系社会,从父居。他们大多居住在1000---2000米的高山上。  
  曹人的祭仪、财产仍保存着以氏族为单位的习惯。他们的“私有”观念很淡薄,财产是公有的,大家有粮同吃,有事共做。  
  曹人的居住区过去以吴凤县为中心,吴凤县是以汉人吴凤的名字命名的,相传他是为了制止高山族人的猎首陋习而献身的。由于居住在山区,曹人也以打猎为生。他们以代表猎神的兽骨架为宗教的象征物,猎场属于世族,而由联族互用。但是,在当地流传的故事中,却常有因争夺猎场而引起的战争。曹人的男子以穿着皮革、兽皮为荣,他们对狩猎的兴趣几乎达到了嗜猎如命的程度。   曹人运用火抢不如布农人,但他们善于用刺枪、弓矢和番刀。特别是番刀。当他们与野兽搏斗时,番刀往往是操作娴熟的自卫武器,当野兽倒地之后,番刀便成为宰杀野兽和剥皮的器具。为了准确地分配猎物的多寡,判断“猎主”地位,曹人别出心裁地实行狩猎同伴的相互监视法。如果有两人同时击中一只野兽,就要从追逐的方向与猎兽负伤的部位来判定是谁“先人为主”,当判断结束,猎主便可获得猎兽的颚骨、鹿角、山猪牙及皮革,这些东西既珍贵又是猪主的一种荣耀。
  曹人视出猎是一种神圣的行为,当他们决定出猎时,便开始禁忌,集中在“会所”里居住,与妇女远离,视妇女为不洁之物。在会所里,还禁止吃鱼、葱、韭菜。出发的前夜要做梦卜,出发的当天凌晨要到林子里做鸟卜。  
  曹人习惯于在山溪河谷里捕鱼。除了网鱼、堰鱼等方法外,常常用刺鱼法。鱼人们手持鱼刺、鱼镜和渔筒,涉足在浅溪流水之中,当他们用鱼镜发现鱼经过身边时,猛然出手,准确地用鱼刺命中目标,再伸手抓鱼置于渔筒中。渔人们还采来一种特有的毒藤,取藤的根茎用石块将其打碎,榨取毒汁,从溪的上流倒入水中,待鱼儿全翻了白肚瞪了眼,他们就到下游去用网收鱼。当然,这种毒藤对人是无毒的。曹人捕鱼往往是在农闲的时候,这个时期比起狩猎期要长,次数也频繁。聪明的曹族人根据观察,发现了由于季节更迭,水流的深浅缓急备有不同,各种鱼类的出现也不同,于是他们根据这种种差别采取了不同的捕鱼方法和鱼具。一般地说,1一2月用堰鱼法,3月份用毒鱼法,7-10用则须拿出约竿来,以水虫为饵,在河溪畔垂钓,同时,用网鱼法,结绑竹竿为柄,在下游处用戽斗围捕鱼。 11月至次年1月,则徒手或用鱼刺,因为冬季来临,溪水明显变浅,可以用这种方法刺鱼。捕鱼的时候也是有禁忌的,禁止吃葱和猪肉,偶尔有人忘记了,吃了荤,就得用巫术来解除。看来,不管狩猎或渔猎时,荤腥都是要禁止的。  
  曹人已经有自己的历法,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他们把一年分为夏冬两季,每年可记月者有十。月的计算方法是以一次新月 至另一次新月出现为一月,且知其周期为28天至30天。但他们还没有闰月的概念。从一次粟米收获祭算为一年。他们以李花开时作为一年农事的开始,播粟种力1月,收获祭在9月,收早稻为10月,而他们的正月大概相当于阴历的3月。这种历法在高山族各族中的泰雅人也有,计算法相近,但却相当原始,很不准确。  
  曹人为高山族医术做出了很大贡献,因为他们先发现治蛇毒的圣药和止血灵药。
  鲁凯人  
  鲁凯人约有“番社”20个。分布于阿里山新高山以南、大武山以北的沙口溪、隘寮溪、南溪一带。现属屏东县雾台乡、三地乡,高雄县多纳多,台东县卑南乡。台湾屏东县的雾台乡是台湾南端最高的山地乡,海拔约800米。是鲁凯族山胞的主要居住地。据说,他们的祖先大约在260年前,从好茶出发打猎时,翻过海拔2066米的井步山,意外地发现了这里高山环绕、四面平坦。易守难攻,而且森林里野兽很多,所以经长老决议,首先有50名村民迁移到这里落户,如今人口已超过好茶母社,成为乡里最大的部落。  
  鲁凯人土地属于世袭的头目和贵族,一般平民都是佃农阶层,因为靠抽税维持生活的贵族不必耕作,余暇时间大多从事炫耀性的雕刻、刺绣艺术,加上采取集团居住方式,也容易累积繁复的物质文化,时至今日,以老人为主的部落仍然继续旧有生活方式,种种因素造成雾台鲁凯人始终保持着强烈的传统风格,在台湾的各地山胞部落当中,这是相当罕见的。  
  这是一个让人忘掉现代文明的地方。这里1/3的民房仍然是传统的石板屋,老一辈女士穿着长裤加长裙的传统服装,民房的门牌写着罗马拼音的家族姓氏,主要的老年村民只会讲几句简单的汉语短句,连村办公室的广播,除了第一句“各位村民大家平安”之后,就是纯粹的鲁凯语,令游客仿佛进入了‘桃花源”。  
  鲁凯人住在年平均温度低、土质都是岩砾碎屑谷物生长困难的山区,再加上传统贵族制度,地主要抽取一成的庄稼,可能影响到农民耕种的意愿,导致农业技术发展缓慢,不过好处却是没有过多的滥垦以及破坏水土保持的问题。  
  对于鲁凯人来说狩猎犹如家常便饭。他们根据季节的不同采用不同的狩猎方式。1-4月为围猎时期,4-6月为寻猎时期,6-8月各猎区分组出猎,8-10月用陷猎机。而对猎物的分配还是不公的,因为他们必须把野兽的前后腿送到头人家里作为猎租。猎场是属于贵族所有的,渔区也同样属于贵族所有,每一个地主贵族管制下的佃农,只允许在所属贵族的领地范围内的渔区捕鱼。渔获的1/10向地主缴纳鱼租,但在捕鱼之前必须征得地主的同意,如果在自己领主渔区之外的地方捕鱼,则一定要先征得该地地主的同意,并加付渔租,否则,没收一切渔具和猎物。所以这里时常发生冲突和争吵。  
  鲁凯人捕鱼有自己独特的方法,他们有石墙捕鱼法和翻石取鱼法。石墙捕鱼法是在浅水下游,用泥沙、石头砌成鱼墙,待鱼流下时插到石隙里,再一条一条地拔取出来。翻石徒手取鱼法更是简单,只要涉水在溪流中翻开石头,便可取出躲在石下的鱼儿了。这两种方法看似简单,其实这是鲁凯人通过观察,掌握了鱼儿因被溪流冲得晕头转向的规律,所以才不费大大周折就能抓到鱼儿了。
  鲁凯村民几乎都是“清贫生活”的素食者。由于山区无法谋生,年轻人几乎全数离乡下山打工,留乡的老人靠儿女寄钱购买食物和缴水电费,除此之外,日常三餐大多靠贫瘠山田所种的山芋、小米、蔬菜为食,这些老人最习惯的饭食,就是小米或稻米再拌上蔬菜煮成的粥状菜饭。吃这种菜饭,有不少规矩,他们用一口大锅,以一根类似曲棍球棒的木片搅拌煮熟,然后大伙儿围着锅子,以木匙分食,吃的时候不可捞过界,只能就自己前面的一小部分锅沿舀来吃。这种吃象征着全家团圆,对于必须背井离乡讨生活的年轻鲁凯人来说,这种大锅饭也许是他们对乡情的一种最有滋味的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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