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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的儿子(三)

  时间:2001-04-09 17:12    来源:     
 
    平埔人  

  平埔人分布在西部沿海平原,由于长期与汉族人民生活在一起,现在已很难分清哪些是干埔人。“平埔”在台语中是“平原”的意思,约有6万人,可以分为九个习俗与语言各不相同的族群:西拉雅人、洪雅人、巴布萨人、巴宰海人、拉瀑拉人、随卡斯人、凯达格兰人、卡瓦兰人、邵人。  

  由于历史的原因,6万左右的平埔人居住得极为分散,本民族传统文化也已很少,他们的生活、文化、意识几乎与当地汉人无法区别。他们的衣着、容貌、体型也与汉人无异,而且都讲一口纯正的“本地话”,有些人还能讲一口流利的“国语”。然而他们大多不愿说出自己是平埔人,甚至汉人与平埔人生育的后代也多半认为自己是汉人。这大概是由于数百年来“汉番”社会地位高低悬殊造成了这种少数民族自尊心受到摧残的现象。  

  现在平埔人居住较为集中的地方是台南县大内乡头社村。平埔人生活的地区田地多,所以普遍采用游耕的办法,就是耕地一年一换,也就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台湾的夏季气温高,气候多变,有时晴空万里,有时又风雨雷电。土壤里含的有机质很少,腐殖质的形成也很困难,水土流失快,加上由于酷热,土壤风化剧烈,如果不频繁地换地耕种,贫瘠的土地也仅能维持少数人的生活必需。  

  每年的八九月间,平埔农人就要先砍去地里茂盛的茅草,让草自行枯烂在土壤里,以当肥料。等过了冬天,第二年春暖花开时,才把种子撒在地里。这种利用自然的风吹日晒、沤草养土的方法,比起原始农业的焚草辟地来,是一大进步。究其原因,是平埔人舍不得把猪场全部毁坏,致使牡鹿天生存之地。因为在平埔人眼里,鹿皮、鹿角、鹿肉的价值是远远高过地里长出的稻黍的。    
  记载,明朝末年,平埔人的农作物主要以根茎作物为主,兼种早稻、粟禾之类。他们也从荒田里采集一些自然生长的野生植物作为补充性食物。这些野生植物主要有槟榔果、香蕉、柠柠檬、西瓜、南瓜、瓠瓜、甘蔗等美味可口的鲜果菜蔬。  

  在没有与汉人接触之前,平埔人的劳作方式非常简单,种子一种下,他们便高枕无忧了,不再管理,任其自然生长,这也是原始的热带农业生产的共同特点。这样不深耕、不灌溉的自给式农作,其收成就可想而知了。他们只能勉强维持生活,根本没有过冬的余粮。游耕农业使他们像牧民一样经常迁移,以给土地充分的时间进行恢复。到了17世纪末至19世纪初,大批的汉族人移民东渡过海来到了平埔人居住的地区,使得平埔人失去了可以游耕迁移的地面,不得不改变耕作方式。据统计,19世纪末,汉人移民超过了200万人,他们带来了水稻种植法、犁耕法,为平埔人的农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平埔人中与汉人最早有接触的是西拉雅人,他们从汉人那里学到了许多种田的经验和使用更先进的农具。

  在此之前,平埔人多实行女耕男猎,女子干农活,力气不是很大,农具也格外简单,割稻时没有镰刀用,只能用小刀连茎带果实一起割下来。锄地时只用一个一尺余长的硬木棍,其顶端绑上一片锐利的石片。因为他们缺少铁器。汉人使平埔人也用上了犁和耙。在六十七编辑的〈番社采风图考〉中,有这样一幅图:一位平埔农妇身背着尚在襁褓中的婴儿,正在熟练地扶犁于水田之中。往日原始落后的棒棍掘土情景消失了,农妇的脸上流露出对丰收的渴望和农作的艰辛。  

  另外,农业生产中最重要工具―牛,也不是台湾本地所有。据载,台湾原本没有耕牛,是荷兰人占据台湾时,带来了荷兰种牛,随意放养在原野上,任其繁殖。而黄牛则是由南亚地区和华南一带流人的,在深山里较多,平埔人将其捉来加以训练,使其去除野性,用作代步工具。  

  明朝时,郑芝龙和颜思齐都曾将水牛奖授给渡台的农民,鼓励他们垦殖荒地,开发台湾,这些水牛同时也成为平埔人的好帮手。由于生产方式的改变,对耕牛和黄牛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平埔人为了得到更多的耕牛,就到深山里去捉‘野牛”,即荷兰人带来放养在原野上的牛。他们将较大的牛犊用绳索系在牛栏里,对于蛮壮的雄牛就关起来先饿几天,然后再慢慢喂它一些水和草,让它驯服起来。最后又将其阉割,使它长壮。这样驯出的“野牛”就可以耕地运输了。  

  平埔人的织布技术已接近织锦的程度,棉布的底色是靛青色,上面缀奶白、蓝、赤、黄及米色等不同的条纹和图案,交织自然,赏心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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