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性的人民团体,简称全国对外友协。
沿革
全国对外友协的前身是成立于1954年5月3日的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简称“对外文协”)。1966年4月20日,更名为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友好协会。1969年10月14日,更名为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1972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将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中国亚非团结委员会并入对外友协。
1986年12月,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召开了新一届全国理事会会议,制定了新的章程,规定将以前的对外友协地方分会改为地方人民对外友好协会。1998年5月20日至22日,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在北京召开第七届全国理事会会议。会议期间,江泽民主席、朱 基总理、钱其琛副总理等领导人会见全体与会理事。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对外友协章程。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以促进中国人民同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和相互了解,促进相互间政治、经济、贸易、科技、社会、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为宗旨。它代表中国人民同各国对中国友好的团体和人士进行联系,是中国人民同世界各国人民发展友好关系的重要纽带,它的各项活动受到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赞助。截至1998年底,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已先后同世界上115个国家的364个团体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或联系。在全国对外友协协调管理下,中国已与外国建立881对友好城市(省州)关系。全国各地方友协总数达378个。为加强对外民间友好工作,适应中外关系发展需要,中国先后成立了中俄、中日、中朝、中美、中非(洲)、中拉(丁美洲)等40个对口友协,其日常业务由全国对外友协承担。
全国对外友协的主要工作
一、发展同各国人民的友好合作关系,接待来自世界各地的友好访问团和专业考察团并派代表团到各国访问;
二、开展民间文化交流,派出和接待民间文艺团体和文艺界人士进行演出和举办展览;
三、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外经济、社会、教育、科技合作与人才交流并为之进行牵线搭桥;
四、举行声援各国人民正义斗争、维护世界和平的活动;
五、纪念世界文化名人、革命先驱和对中国革命和建设做出过重大贡献的国际友人;
六、代表中国人民授予外国友人“人民友好使者”称号(从1990年4月20日授予卢森堡阿道夫·弗朗克“人民友好使者”起,至1997年6月25日美国的佩斯塔那,共授予20位国际友人“人民友好使者”称号);
七、组织介绍各国情况的报告会、发展中外友好关系的学术研讨会和专题讨论会,举行各国重大节日的庆祝活动;
八、负责协调、管理中国同各国建立友好城市和友好省州关系的工作;
九、负责对口友协日常工作(如中国俄罗斯友好协会、中国日本友好协会等)。
十、开展其它有利于中国同各国人民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的工作。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会址设在北京。在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分市、区、县设有地方对外友好协会。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设顾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等。
(来源:中国文化网)
责任编辑:齐晓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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