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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 08:59:41来源:

  湖南省台办是主管全省对台工作的办事机构,内设秘书处、联络处、交流交往处、经济处、新闻宣传处、投诉协调中心、机关党委、工会、交流合作中心、离退休办。 

  湖南省台办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台方针、政策和各项涉台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草拟我省涉台政策、法规,归口管理涉台工作;组织、指导、管理、协调省直各单位和各市、州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各单位、各地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方针、政策情况;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协调对台经贸工作;负责我省与台湾在文化、艺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交流与合作项目的指导和管理;指导、检查、督促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台胞接待工作;组织、管理我省的重大涉台活动,处理重大涉台事件。负责省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完成省委、省政府、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交办的事项。

  因工作需要,我办机关办公场所已于2011年3月9日搬迁,如因迁址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现将有关事项周知如下:

  1、新办公地址为: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大门东侧,邮政编码:410011。

  2、办公电话:

  秘书处:0731—82217373 82689159(传真)

  联络处:0731—82219055

  交流交往处:0731—82219795、82218403

  经济处:0731—82219779

  宣传处:0731—82219792

  机关党委:0731—82219199

  投诉协调中心:0731—82219022

  交流合作中心:0731—82218402

  咨询电话:0731—82217373

[责任编辑:朱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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