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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台商:这些金融利好,赶紧收藏

2021-07-21 09:32: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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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台企认真了解金融利好政策。(图片来源:广西台办)

  中国台湾网7月21日讯 7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结合广西实际,在“贯彻落实‘农林22条措施’桂台现代农业合作助力乡村振兴推介会”上,就落实“农林22条措施”为参会台商台胞作了相关金融政策的解读。主要内容如下:

  一、“桂惠贷”政策

  “桂惠贷”政策是广西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出台的产品,共有9类贷款产品,将企业事后申请贴息的模式转变为事前享受贴息,由金融机构直接按上年同期同类型企业贷款利率降低2-3个百分点发放贷款,事后金融机构再申请利差补贴,让企业第一时间享受贴息优惠。其中,“经营贷”、“首次贷”、“信用贷”、“三农贷”等产品针对性比较强,优惠力度大,从事农林业经营的台胞和台企可优先考虑申请。

  1.“经营贷”、“首次贷”、“信用贷”等产品支持范围包括港澳台商控股企业、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等,财政贴息2个百分点。其中,“信用贷”产品贴息仅广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北部湾银行、桂林银行、柳州银行、农信社、农合行、农商行、村镇银行)可以申请。

  2.“三农贷”财政贴息3个百分点,需要进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部门的名单,范围包括:粮食、蔗糖、水果、蔬菜等优势特色产业,富硒农业、有机循环农业、休闲农业等新兴产业,入驻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带动农户增收的龙头企业等。

  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网络商户和小微企业等群体创业就业,符合条件的台胞台企可以享受此政策。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创业担保贷款由创业担保基金进行担保,无需提供抵质押物,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可免除反担保要求。

  三、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

  公司信用类债券分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企业债等三大品种,目前台资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进行直接融资没有政策障碍。辖内台资农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资金结构需求选择合适的产品,并咨询辖内主承销商协助其向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广西辖内银行类主承销商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以及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

  四、数字金融产品

  金融机构运用信息技术实现客户精准画像和全流程线上申请和审批,降低对抵押担保品的依赖,如建设银行、华夏银行、桂林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出的“小微快贷”、“银税通”、“速贷”等产品,为正常纳税、经营稳健、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免抵押、免担保的线上信用贷款,台胞台企融资可在各大银行网上银行或手机APP上了解相应贷款产品并进行申请。

  五、“三农”领域金融产品和服务

  涉农金融机构开展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保单、农机具、活体畜禽等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业务,从事农林业经营的台胞台企可与当地农信社(农合行、农商行)等主要涉农金融机构对接,依据上述农村资产持有情况、经营情况和融资需求等情况,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

  更详细信息,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当地金融机构进行咨询。(中国台湾网、广西台办联合报道)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