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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台资企业经营发展30年综述

2017年10月13日 16:16:00来源:中国台湾网

  原标题:河南成为台资企业成长发展的沃土——河南台资企业经营发展30年综述

  中国台湾网10月13日郑州讯 1988年,河南省第一家台资企业河南福龙焊锡有限公司在郑州落户,自此,一家又一家的台资企业落户河南,为豫台经贸合作谱写出了美丽篇章。30年来,河南省台资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目前已成为河南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台商到河南创业发展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1979年到1992年为第一阶段,此阶段豫台经贸合作以间接贸易为主,部分河南籍台胞回乡进行小规模投资。1992年之后,随着邓小平发表“南巡讲话”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发展海峡两岸经济关系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4]44 号)的颁布,豫台经贸合作步入扩张性投资阶段,在短短两年内,全省台资企业发展到621家,合同利用台资3.61 亿美元,其中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达到25家。1996年到2005年间,在台湾当局两岸政策的反复以及台资企业自身调整要求的双重压力下,河南省吸引台资工作在曲折发展中仍然稳步前进。2005年以来,随着河南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两岸交流交往的热络势头,台商在河南投资进入全面发展阶段,众多台商把中原大地作为创业的乐土,到这里扎根发展,并结出累累硕果。30年来,富士康集团、友嘉集团、台塑集团、统一集团、旺旺集团、顶新集团、正林集团、顶志集团、蓝天集团、晶诚科技有限公司等台湾知名大企业纷纷到河南投资建厂。

  高端制造 汇聚中原

  2010年7月,郑州市政府与富士康集团签署了项目投资协议,由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和中坚企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标志着富士康集团正式迈出在河南的投资步伐。仅仅一个月后,富士康集团前景最好、盈利能力最强的手机组装项目就正式投产,创造了项目建设速度的奇迹,被富士康集团总裁郭台铭先生誉为“郑州速度”。 目前,郑州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苹果智能手机生产基地,与富士康集团的合作项目已经由单一的手机组装发展成电子玻璃、LED、投影仪等多种项目,合作领域从单一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为新材料、精密制造、物流、商贸、金融等多元产业,项目布局从郑州市发展到南阳、洛阳、新乡、济源等多个地区。截至2016年底,富士康集团在河南省投资各类企业44家,对河南省的进出口贸易贡献巨大,2016年富士康所属企业进出口3172亿元,占河南省进出口总额的67.3%。

  2014年10月,友嘉(河南)精密机械产业园一期工程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工奠基。一期工程投资5亿美元,项目建成后将填补我国在“十三轴五联动”高端数控机床领域的空白。

  豫藉台商 造福桑梓

  河南籍台商王任生先生,1964年创建台湾东裕集团,生产的圣诞灯出口美国并占有美国五分之二的市场份额,享有“世界圣诞灯大王”的美誉。1994年初,王任生先生到郑州市考察,凭借30年与美国近100家百货公司合作经营经验,在当时内陆商业不景气的环境下,决定在郑州投资零售业。1995年,王任生先生创办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1997年11月,丹尼斯首家百货公司开业。经过20年的发展,丹尼斯百货在河南拥有大小门店约500家,覆盖15个地市,形成了以郑州为中心、辐射河南全省的大销售网络,同时已成为集百货、MALL、大卖场、便利店、物流中心、食品加工及地产置业、酒店等多业态为一体的零售集团。

  河南籍台湾著名教育家王广亚博士为回馈桑梓、贡献家乡教育事业,先后创建了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和郑州成功财经学院,为社会培养输送各类人才110000余名,毕业生历年就业率均在90%以上,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了智力支撑,开创了豫台两地联合办学的成功范例。

  产业集聚 优化发展

  河南省台资企业最初以第二产业为主,近年来,台资企业中第一、第三产业迅速发展,正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过渡,由垂直分工向垂直和水平混合型分工转变,产业集聚效应逐步显现,现代农业和第三产业成为新热点。台资在河南省区域分布由原先主要集中在郑州、洛阳扩展到漯河、南阳、周口、开封等多个地区。从2007年开始,河南省委、省政府提出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的号召,全省陆续设立了台商投资园区26个,其中省级6个、市级15个、县级4个,入驻台资企业116家,郑州的微电子产业集群、漯河的食品产业集群、周口的鞋业集群、洛阳、开封的光伏产业群都具有了相当的规模。2011年6月,经农业部、国台办批准,“河南焦作修武台湾农民创业园”成为河南省首家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这些产业园区的发展,有效带动了河南省的产业结构调整。

  权益保护 卓有成效

  随着到河南省投资的台湾知名企业不断增多,为搞好对台资企业的服务保障,维护台商合法权益,优化河南投资环境,河南省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1997年,河南省人大出台了《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省政府成立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台商投诉服务中心”,2004年出台了《河南省外商投诉处理办法》,为保护台商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依据。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台资企业大回访活动、“法律进台企”和银企联谊活动,深受广大在豫台商和台企的欢迎,进一步营造了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投资环境。近年来,河南省持续开展台商投诉无积案活动,全面排查了全省台商投诉的历史积案和存在的苗头隐患,并建立了处理台商投诉案件的长效机制,大部分台商投诉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一些历史积案得到很好的解决。2016年7月,河南省法学会专门设立了台商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依托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为在豫台商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和有偿法律服务,再次为豫台经贸合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交通便利、文化厚重、政策优惠、资源丰富、人才辈出,河南省已经成为众多台商心中投资布局的战略重地。30年来,河南省累计批准台资企业2036家,累计合同利用台资291.33亿美元。随着“六大国家战略”规划的相继实施,河南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地位不断提升,战略叠加效应持续增强,为豫台经贸合作提供了重大的开放机遇、产业机遇和市场机遇,相信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台商将目光定格在河南、将脚步停留在河南、将事业成就在河南,相信河南省台资企业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中国台湾网、河南省台办经济处联合报道)

[责任编辑:马一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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